为充分发挥税收调节职能作用,助力企业科技创新,有效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国家税务总局蓬溪县税务局主动作为,精准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新政宣传: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由原来的‘年报’享受变为‘季报’提前享受,即从2021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起,企业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只需自行计算金额在预缴申报表中对应栏次填写加计扣除金额,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新政出台后,蓬溪税务快速反应,及时通过微信、QQ群推送电子资料、逐户电话告知、上门辅导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网格化宣传,精准“滴灌”扩大政策知晓面。
服务辅导:准。为更加精细化的服务于企业,蓬溪县税务局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对一”辅导台账,结合“问需、问急、问难”开展大走访,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点对点”、“一对一”的上门献策,着力解决优惠政策享受过程中涉及到的研发成本列支、费用归集等复杂问题,讲清政策疑难点、申报表填列等注意事项,及时消除企业疑虑,确保政策享受充分、业务办理顺畅。
政策礼包:实。深入分析异常数据成因,精细开展疑点筛查核实,对不符合享受条件或应享未享企业进行专项提醒,并根据企业服务需求落实专人进行再辅导,帮组企业进行申报更正。截至目前,已对55户企业进行了政策宣传辅导,辅导帮助11户企业及时完成申报更正。其中,不应享受的有7户;暂无研发费用支出的有29户;有19户企业存在受研发费用支出,预计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716.46万元。(郑柳 唐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