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嘉陵区白燕大道正在建设的一工地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面积裸土未覆盖,未使用雾炮机降尘,施工现场有扬尘产生,同时工地围挡没有使用喷淋,工地进出口冲洗设备不正常使用。该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9条之规定,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查处,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工地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履行处罚决定,并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了整改。
今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严格具体的措施,对在建工地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变整治为预防,变被动为主动,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施工人员自觉遵照整治要求标准化操作。在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一硬五有”、“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达标率明显提升,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