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问题,中央多次在不同场合发声,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也是代表和委员联名提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讲话时就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018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要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低”问题;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对于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努力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实现向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历史性转变。同时,要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中央的一系列部署,都释放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决心与信心。
在这样的背景下,现代快报对今日头条一案的胜诉仿佛一缕曙光照亮了业界的信心,且更具有典型示范意义。2018年10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现代快报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日头条”)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今日头条侵权事实成立,4篇稿件赔偿现代快报10万元,另承担1.01万元合理诉讼成本。以省高级人民法院名义做出终审判决,且赔偿金额如此之高,在中国新闻史上尚属首次,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将之称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就是这样一起侵权责任明晰的案件,前后竟历时三年,维权成本不可谓不高。所幸的是,江苏省高院的最终判决,维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者做出了有力的制裁。
在2019年1月8日举行的“2019中国报业版权研讨会”上,来自业界、学界、司法界的领导和专家,对江苏省高院的判决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中办和国办的文件精神,这一判决不仅震慑了侵权者,更提振了传统主流媒体开展维权工作的信心;不仅推动了整个传统主流媒体版权事业的开展,也为鼓舞更多传统主流媒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开了个好头。
为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讲话精神,贯彻中办、国办相关文件精神,推动传统主流媒体的版权保护工作,规范新媒体平台转载行为,促进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之间最终形成公平公正的版权价格体系和版权交易市场,中国报业协会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将现代快报诉今日头条这一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引领相关类似的判决,为传统主流媒体的版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责编/张晓燕
来源:《中国报业》杂志2019年2月(上)P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