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普治股副股长邓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感,提高使用语言文字工作的能力,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环境;局机关干部职工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办公会议等活动中带头讲普通话;各司法所紧扣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积极推广普通话,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