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丨“山海有情 天辽地宁”——“振兴中的辽宁”全国摄影展

来源:中国报业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9-18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影像记录反映辽宁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在新征程上阔步前进,实现辽宁振兴新突破取得的新成果,用镜头生动展示辽宁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振兴之美,用极具辽宁辨识度、彰显新时代辽宁风采的优秀影像,讲好中国故事,讲好辽宁故事,助力提升辽宁美誉度,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主办方特举办“山海有情天辽地宁”——“振兴中的辽宁”全国摄影展,欢迎全国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金色大地 张佩义 摄

沈阳城市风貌 王丽华 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协办单位:辽宁省各市文联、市摄影家协会、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中国文艺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中新社图片网、中国报业网、未来网中国摄影报自媒体: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人民号、新浪微博、头条号征集推广平台:手机影像APP、千途APP


鞍山千山 薛优松 摄

  征集内容:面向全国征集近两年反映辽宁省全面振兴成果,以及省内各地)大美风光、自然生态、人文景观、文化旅游等内容,能够展示辽宁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振兴之美,具有辽宁辨识度、彰显新时代辽宁风采的优秀摄影作品和短视频作品。
 
  征集时间:2024年9月至10月10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入展摄影作品及视频作品共80件,以上稿酬各人民币500元。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入展作品稿酬由举办单位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鱼米之乡(盘锦)  刘海成 摄
 
  征稿细则: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3.投稿作品必须是取材于辽宁省行政区划内,并注明拍摄地点及时间。投稿作品需在要求范围内拍摄。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承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视频原文件、大尺寸数据文件(视频: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照片: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主办方有权编辑拟入展作品,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作者的名单。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丹东鸭绿江口“鸟浪”  唐明章 摄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方式:1.网络投稿:官方网站: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辽宁摄影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15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1MB以内。视频统一处理为分辨率720P的MP4格式文件,时长5分钟以内(含5分钟),文件大小控制在500MB以内。如无法上传,可将视频作品发至邮箱:1436318933@qq.com。推广征集平台:投稿者亦可在手机影像APP、千途APP中注册并参与投稿。2.光盘、U盘投稿: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作品征集的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15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1M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项目部“辽宁摄影展”办公室(100007)投稿热线:010-65251661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责任编辑:陈沁 审核:戴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