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履职第一年实现了良好开局。
从完成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到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从制定监察法、电子商务法到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从加开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到首次就“两高”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一年来,制定或修改了一批重要的法律,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党和国家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一年来,人大监督依法尽责,保证了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促进了国家机关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年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履职出新出彩,建言献策渠道更多、回应更快,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注入新动力。
“多项创新举措开创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史上的先河,这一年的工作确实不容易!”来自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棣村的刘建明代表道出了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心声。
大兴学习之风,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筑牢思想基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兴学习之风,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筑牢思想基础。
2018年3月21日,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向党中央看齐,就要把加强学习贯穿始终,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带头加强学习,每次召开党组会议时都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第一项内容,并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72%是新当选的,要承担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迫切需要增强学习本领。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介绍,每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后,都会有一场专题讲座,内容都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人大涉及的主要任务开展的。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的一个重要平台。
去年9月,一场高规格的“大学习”在河北石家庄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聚集一堂,交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心得体会。
这场“大学习”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是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正如栗战书委员长所说,“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人大同志的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也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学员们”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清晰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就必须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设计,人大制度正是这一有效载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完成了新一轮对全国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集中学习培训。山西平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孝木感叹:“这样的集中充电,既通‘天线’,能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工作要求,又接‘地气’,能解决基层人大工作实践中的困惑。”
完成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这是一个载入史册的重要时刻!
2018年3月11日下午,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经过全体代表投票表决,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夯实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一个难以忘怀的重要时刻!
2018年3月17日上午,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面对13亿多中国人民,庄严进行宪法宣誓。这是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这次宣誓,充分彰显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树立了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榜样。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成立以来,积极稳妥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每部法律案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议,确保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作出的决定决议与宪法的原则、规定、精神保持一致。
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是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所有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各类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40件、地方性法规1180件、司法解释18件,对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一进行主动审查,对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审查;认真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229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一批重要的法律制定或修改,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栗战书委员长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履职第一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修改了一批重要法律: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3件。制定监察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人民陪审员法、消防救援衔条例、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等;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公司法等;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资源税法草案、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两官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巡视员刘运龙说,这一年的立法分量更重、节奏更快、力度更大、要求更高,是历届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审议通过法律案数量最多的一年。
去年4月28日,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来了一群特殊的参观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党员干部来到纪念碑前开展“立法捍卫英烈,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近代以来,你们用生命和鲜血捍卫了祖国和人民,今天,我们用专门的法律捍卫你们的事迹和精神。”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面对纪念碑报告了英雄烈士保护法立法情况。这一天正是英雄烈士保护法获全票通过后的第二天,他们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告慰英烈,宣示国家和人民永远铭记那些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牺牲和贡献的英雄烈士。
立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人们越来越感到,法律与百姓生活是如此息息相关。
一段时间以来,媒体不断曝出旅客霸座、强抢方向盘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行为。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立法机关及时亮剑。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介绍,法工委从强化承运人和旅客义务的角度,对民法典中合同编草案的客运合同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以利于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和疫苗管理法草案进行了审议,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疫苗和药品安全开出“猛药良方”。从疫苗案发生,到人大常委会审议,只有短短的几个月,这种高效充分体现了人大立法关注民生、迅速回应百姓呼声的责任担当。
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3次向全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它就是去年8月通过的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很复杂,涉及面广、规模大,而且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事物,发展日新月异,很多事看不准。”电子商务法起草组副组长、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表示,面对复杂艰巨的立法任务,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电子商务法最终能够顺利出台的关键。
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没有该亮剑就亮剑、该断腕就断腕的气魄,哪来的监督力度和权威?这一年,人大监督直面问题、动真碰硬,让法律长出“牙齿”。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共检查了统计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23个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5项专题调研。
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带队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的检查,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
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找到法律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坚持问题导向,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调查问卷相结合,对违法行为点名曝光,督促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这些创新举措让被检查对象连呼:“不严格遵守法律,是无法过关的。”不仅如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加开了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发现的38个问题,均已责成地方依法查处,累计实施行政处罚28起、罚款467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起。”2月2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受国务院委托,报告国务院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这次报告足以证明,正是发扬了锲而不舍的钉钉子精神,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守护蓝天白云,因而取得了越来越明显的成效。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的两个报告,交出了国有资产的“明白账”,要继续推进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两高”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涉及最高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的监督等工作,“两高”两位主要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场接受询问。这无异于一场特殊的“考试”,一问一答,体现了法律的庄严、监督的严肃,体现了被监督方对法律的敬畏、负责和忠诚。
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人大工作越来越接地气
近3000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肩负着13亿多中国人民的重托。如何保证全体代表真实地代表人民的意志,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回应人民关切。
一年来,邀请300人次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300余人次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1200余人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还有许多代表参加了专题调研等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局长傅文杰介绍,目前有16位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93名代表、145位常委会委员联系347名代表。
这种联系不是走形式、做表面文章,而是实实在在的真联系、推心置腹的真交心。有的是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多种形式密切与代表的日常联系,有的则是邀请代表共同参加调研或执法检查。这种联系调动了代表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提升了代表的履职能力。
去年12月24日下午,人民大会堂委员长会议室,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54位来自基层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应邀与委员长进行座谈。无论是新任代表还是老代表,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人大工作越来越接地气。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的一项重要举措,从2018年8月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座谈的机制。每场座谈会上,代表们踊跃发言,每人3至5分钟,讲的都是“干货”,委员长听到的也是“原生态”声音。目前,这样的座谈会已举行了3次,累计160多位代表参加。
此外,委员长、副委员长带队开展执法检查、调研活动,积极邀请所联系的代表一道参加,在地方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向代表问睿智之言、求务实之策。这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联系群众的又一个重要渠道。
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325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713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已全部办结,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5.8%;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在国务院有关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中得到采纳和体现。
数千件议案建议凝聚的是代表心血,每一件回复和办理,都是对民生关切的回应。
在这7000多件建议中,有来自贵州的石丽平代表的建议:“我是做传统工艺保护的,去年3月12日,我提出了传承人税负过重的问题,第二天就得到了财政部的答复,6月1日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在今后的履职中,我将通过学习,争取多提一些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人民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最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首席调解员马善祥代表做了30年的调解工作,对基层矛盾纠纷了如指掌,“我不一定能帮助所有人解决问题,但我要尽最大努力帮大家解开心结。”结合一年来的调解工作,最近他正在梳理如何发挥退伍军人在人民调解方面作用的建议,准备带到今年全国人代会上。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不负人民重托、无愧伟大时代,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人民日报》(2019年03月02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