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落实中央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等要求,经由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学会初审推荐与宋庆龄幼儿教育奖办公室复审,并通过宋庆龄幼儿教育奖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中国福利会和中国教育学会决定向巴桑卓玛等5名教师颁发宋庆龄幼儿教育奖荣誉奖,向陈韵湖等19名教师颁发宋庆龄幼儿教育奖荣誉奖提名奖;向安丽丽等69名教师颁发第十四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向安慧霞等126名教师颁发第十四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提名奖;向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等36家单位颁发第十四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优秀组织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期待各地大力宣传获奖教师的生动事迹,共同推进全国学前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国福利会 中国教育学会
2021年12月28日
宋庆龄幼儿教育荣誉奖提名奖
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员 方明惠
第十四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获奖者
安徽蚌埠市蚌山幼儿园保教主任 陈萍
安徽合肥市长江路幼儿园教育集团园长、书记 王俐
第十四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提名奖
安徽宣城市第六幼儿园园长、书记 李莉芳
安徽安庆市墨子巷幼儿园沿江分部副园长 罗敏
安徽六安市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许丽
安徽淮北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副园长 赵庆梅
第十四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优秀组织奖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