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后年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吴秋余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4-23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吴秋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根据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此外,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人民日报》(2020年04月23日01版)

责任编辑:王文钰 审核:戴靖

特别声明:

1.本网/端所刊登内容,若无特别声明,均来自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部分注明“来源:中国报业网”的作品为党政部门、网络作者投稿后经审核发布,投稿方应对文章、图片的真实性负责。仅代表投稿方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凡本网/端转载的企业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4.凡注明“中国报业”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报业》杂志社所有。未经《中国报业》杂志社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5.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即与中国报业网联系,本网将会在24小时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6.邮箱:zgbymedia@163.com 电话:010-65363038 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