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但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保障模式。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自身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中国把生存权、发展权视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如果没有发展,贫困就无法消除,社会也难以进步。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经济飞速发展,成功使8亿多人口实现脱贫,成为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国家。中国的减贫行动让贫困人口的生存权、发展权得以实现,这也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
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精准扶贫政策以人为本,针对一个个具体的贫困对象实施切实可行的帮扶对策,旨在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引导他们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法治建设对于保障人权有着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律师,我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一直很关注。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优化法治环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制保障,努力使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在不断推进自身人权事业的同时,也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长期以来,中国通过提供援助、创造经济发展机会等,助力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经济增长、民生改善,提高了这些国家的人权保障水平。我本人曾在中国大学任教,亲眼见证了中国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年轻人提供奖学金以及在中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宝贵机会。
当前全球人权治理体系还存在诸多不公正不合理现象,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我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具有启示意义。我希望,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引下,各方能以对话取代对抗,以合作取代指责,更好推动全球人权治理迈向更高水平。
(作者为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教授、荷兰人权研究所所长,本报驻比利时记者任彦采访整理)
《人民日报》(2020年07月09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