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座谈会发言摘编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05    
  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孙志军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中宣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积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报告会和各类群众性活动,编写宪法学习主题图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供坚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各级各类媒体生动鲜活讲述宪法故事,深入宣传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深入宣传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入宣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要抓住“12·4”国家宪法日这一重要契机,大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使宪法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
  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形成机制。要按照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协调机制,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标准,从源头上确保新制定的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价值导向与内在逻辑的统一与权威,既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的有效开展,又利于提高立法工作效率,真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制度化。要更好发挥法治在解决诚信缺失等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着力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社会风尚。
  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守正创新。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在群众中开展,用好基层法治宣传阵地,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抓住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产品创作生产。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深化“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舆论监督揭露问题、部门地方正面回应问题、采取措施推动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要适时发布“诚信之星”,强化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执法全过程,让人们在解决问题中学习宪法法律知识。

  增强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更名后的第一届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建成立后,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天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头等大事就是在工作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尽职履责中坚决贯彻落实。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部署。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职责,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稳妥地履行好职责,维护宪法权威。在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的工作中加强对涉及宪法规定的内容的审查研究,慎重作出合宪性判断;运用宪法规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立法共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结合我国宪法制定、实施、完善、发展的光辉历程和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伟大成就,弘扬我国宪法的独特优势和巨大功效,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国家宪法话语体系。
  要带头增强宪法意识,深刻理解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要履行好职责,必须带头增强宪法意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第一次到外地开展集体学习和立法调研的地点,选择在毛主席亲自领导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诞生地杭州。通过重温学习,我们深感老一辈领导人对于宪法法律的认识对于我们今天的立法工作仍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需要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要履行好职责,必须深刻理解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通过重温我国宪法制定修改过程和巨大贡献,进一步深刻理解了我国宪法的精神,切实提升了宪法自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修改宪法,确立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发展目标,为国家发展进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坚定宪法自信,才能深刻理解我们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的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的成因,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

  司法部作为全民普法的主管部门,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特别是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后,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党组和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的职责使命。司法部把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努力推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今年3月22日,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新的宪法修正案,并就如何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进行了认真研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0多家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都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意见或工作方案。通过精心组织策划,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产生了良好效果。
  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不断深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日常学法制度等,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与有关部门联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3场宪法学习报告会,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共2400余人现场听报告。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学专家,举办宪法学习讲座、专题辅导报告;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列入干部网络学习必修课,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内容,努力推动乡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一遍宪法文本。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宪法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进万家、中国宪法边疆行等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带动了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坚持创新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宪法精神走入人民群众、走入日常生活。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央电视台连续18年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奖征集、委托制作等方式,精心制作了一批微视频、公益广告、动画等宪法宣传品,在中国普法网设置“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汇集各类宪法学习宣传资料,供社会群众免费下载使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对优秀获奖作品进行全网推送展播。在近期“宪法宣传周”期间,我们于12月2日,会同中宣部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把宪法宣传与法治乌兰牧骑有机融合,推动各地把宪法宣传融入地方文化,使宪法宣传更加入脑入心。

  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素养
  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

  在宪法的引领和保障下,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正式确立和巩固,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经历了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坚持宪法确立的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40年来,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党的教育方针不断丰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不断健全党的领导体制,中央专门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力保障,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生命线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努力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推进高校院系、中小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守宪法的价值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宪法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这是发展教育的根本追求和基本原则。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整体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为每个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继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2008年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全面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等,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学生资助实现所有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社会主义优越性和宪法价值追求在教育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彰显宪法的理论品格,在实践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我国教育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教育体制机制。40年来,中央五次召开全国性教育会议,在重要历史关口谋划和推动改革。教育办学体制更趋多元,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管理体制更具活力,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学校之间教育职责权限逐步理清。考试招生制度更加科学,由“一考定终身”走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依法治教更加深入,形成以8部教育法律为统领,16部教育行政法规和一批部门规章和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在内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确保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夯实宪法的实施基础,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素养。教育部始终将宪法教育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教师培训,深化研究阐释,推动宪法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积极探索网络、卡通、“指尖”、文艺、故事、实践普法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围绕宪法提供智力支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马建堂

  在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必须认认真真学习宪法,不折不扣贯彻宪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将重点围绕宪法提出的一些重大原则开展研究、建言献策,为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智力支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与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结合起来,与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需要结合起来,与准确把握新时代改革的总目标、总部署和基本路径、方式方法结合起来,与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任务结合起来,推出更多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改革开放顶层设计,推动改革开放举措落到实处。
  坚持党对改革开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求我们坚定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决策部署;要求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应对复杂局面、推进改革开放的能力。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改革方向。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必须牢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把该还给市场的权力还给市场,把该还给社会的权力还给社会,把该放给地方和基层的权力放给地方和基层,以有效的政府作为,保证市场的有序高效运行。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实行改革开放,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就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真正把民营经济看成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切实把民营经济当作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力量,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市场监管、产权保护等方面,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经济。
  坚持在开放中推动改革和发展。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暗潮涌动的大背景下,我们更需要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我们要继续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要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确保外资企业准入后在法律政策上享受国民待遇;要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同相关国家一道深化各领域交流合作,为全球提供开放合作的国际平台。
  宪法规定了改革开放的总方向,宪法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法律保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将认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贯彻宪法,把宪法的精神全面落实到政策研究咨询过程中,为更好地推进新时代的改革开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丰富社会主义宪法实践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

  改革开放40年,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发挥了引导、规范与保障作用,体现了中国宪法的制度特色与优势。特别是,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丰富了当代社会主义宪法实践。同时,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的利益是宪法的最高原则,以人民为主体的发展观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凸显了人的主体地位,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通过宪法凝聚改革的社会共识,为全面推动改革开放提供宪法基础。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宪法与时俱进,形成宪法与改革的良性互动。现行宪法颁行以来的五次修宪史其实也是一部中国的改革开放史,每次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是通过宪法修改来完成的。今年,我们通过修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使宪法在新时代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为未来新一轮全面推动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宪法宣传教育是推进宪法实施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宪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特别是大力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强化所有公职人员的宪法忠诚与国家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宪法权威的树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是否依宪办事,是否把权力关进宪法这个笼子里。做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宪法教育,使之成为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模范。
  在新时代,做好合宪性审查工作是提升宪法宣传教育实效性,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形式。“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生动的宪法实践对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价值最具说服力。在新时代,人们更加期待树立宪法权威,关切生活中发生的宪法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已设立,做好合宪性审查工作,积极回应民众的期待是宪法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落实十九大精神,增强人们的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权威具有重大意义。
  宪法权威的树立既依赖于有效的宪法监督制度,同时也靠良好的宪法文化。宪法宣传形式是多样化的,但基础与起点是认真阅读宪法文本。我国宪法文本背后蕴含着国家的历史、文化与价值观,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不仅提倡在宪法日读宪法,而且要把读宪法作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特别是公职人员凡事找宪法,决策或者履行职责都要问“是否符合宪法”,不说违宪的话,不做违宪的事,让宪法精神入脑入心,融入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宪法、遵守宪法、信仰宪法的文化,为开创依宪治国的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为改革开放提供宪法引领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

  我国改革开放以及宪法实施的伟大成就充分表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最重要的制度机制,是确保改革开放各项任务与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实现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宪法确认坚持改革开放的国家根本任务。为改革开放事业提供宪法保障,并将坚持改革开放确立为国家根本任务,是我国宪法的一大特色。1982年颁布的宪法就为当时的改革开放措施提供法律认可,打破了观念束缚和体制桎梏,确保各项改革探索的合法性,巩固人民大胆改革、勇于开放的信心。1993年在宪法修正案中,直接将“坚持改革开放”确立为国家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确保改革开放事业一以贯之的坚持与发展,确保改革开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与时代主题。
  宪法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改革开放的一大特点,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根据不断发展的经济社会运行机制和不断提炼的改革开放经验,不断变革和完善经济体制,并且及时得到宪法的确认和保障。1993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体制模式的宪法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依法确立,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观念的更新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甚至是革命性的意义。
  宪法确认与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格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断合理化、法治化。宪法有关所有制的规定愈加符合中国实际,愈加契合改革开放目标,由此再进一步确认“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宪法这些有关各类所有制地位、作用和国家态度的规定,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和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增强各类所有制形式投资者的安全感与市场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宪法确认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理念和制度创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把“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不仅有利于从宪法上确认这一重要理论成果,还有利于我们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改革开放。
  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必须依宪进行,必须依靠宪法的规范、保障和引领。只有坚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特别是其中有关改革开放的制度规定,改革开放才能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的不断前行,不断深化,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必经过程和必然选择。

  用法治方式做好地方立法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璇

  作为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代表参加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这是对我的极大鼓舞和鞭策。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方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从制度层面解决改革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各族人民的行为规范,确保宪法法律成为规范和引导全市各族人民的行为准则。
  坚持依法立法,把宪法精神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各方面。宪法是所有立法活动的根本依据,必须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起草、审议、修改法规案和开展立法调研、研究立法问题,要严格做到依宪立法,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符合人民群众意志。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准确无误地贯彻到立法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自觉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立法,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三是坚持立法原则不动摇,严守政治规矩,始终把法制统一作为红线,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同时,注重对规范性文件做好备案审查,保证我市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的统一。
  做好法律实施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宗教和睦、民族团结。对贯彻执行预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报告,推动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敦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创新形式,增强实效。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宪法宣传教育,把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作为常委会工作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制定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方案》,落实学法制度,把宪法作为学习必修课程;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对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以及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和解读。通过分批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培训、参加执法检查等各种形式,进行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参加普法宣传在线学习、考试以及“与法同行”宣讲,结合本市“四同四送”活动,在广大结亲户中宣传宪法法律知识。
  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切实维护好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立法工作追求群众满意,实在管用。我们始终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工作。比如,为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和谐,我们制定了《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此外,我们还修订和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消防安全条例》《绿化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群众关心的法规,均立足于改革发展变化的需求和群众的期盼,得以顺利实施。
  《人民日报》(2018年12月05日19版)

责任编辑:邱阳 审核:戴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