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上海沪南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藤井染发?油膏(自然黑AN-1),上海汇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菲灵染发膏和菲灵染发膏(自然黑色),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朗姿天峰染发?油(栗棕色)、天峰染发?油(金铜色)等。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标示上海沪南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藤井染发?油膏(自然黑AN-1),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朗姿天峰染发?油(栗棕色)等相关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据了解,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染发类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少数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使用限值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和对苯二胺;个别批次检出禁用组分间苯二胺。
上述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浙江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陈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