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文字式 社交头像 自我呈现 文化效应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互联技术的发展,赋予非在场的网络社交“在场”的功能,并在工作、学习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社交将参与者具象为以“名称”为文字符号,以“头像”为图像符号的符号集合。这些符号集合作为个体在虚拟世界中的形象代表,越来越受到个体的重视。然而,多数社交软件用户往往会通过修改备注名标记聊天列表中众人的真实身份,从而使社交名称的功能性被降低,但头像作为另一种重要的识别符号,只能由本人进行操作,因此成为虚拟交往中个人“需求”的一种呈现方式。在“需求”的催化下,互联网社交中出现了一种“文字式”的头像。这些头像往往以简单的“白底黑字”的方式呈现,文字“直抒胸臆”,通过这些头像,使用者直观表达个人的“需求”,形成个体与社会的互动。
社交头像:自我呈现新方式
麦克卢汉说:媒介即信息。技术变革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影响,改变着人们传播和接收信息的方法。社交头像就是在互联网发展中产生,用于虚拟社交活动的媒介。社交头像相互接触的特性,使其能从各个方面或多或少地反映出社交账号使用者的品位、爱好、能力等个人信息,社交网络头像作为个人抒发情感、传达思想的一种媒介,直接影响到他人对个人的第一印象以及人际交往互动。如某些人为了表达对偶像的崇拜,常常以偶像作为头像,也有人借猫狗等宠物表达爱心特征,还有人以个人照片作为社交头像。不同图片所代表的社交头像是人们在社交网络中的个性体现,表达一种自我展现的需求。
“文字式”头像形成了一种文字与图片相辅相成的呈现方式,在社会文化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能够帮助受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并进行解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传播的有效性。与传统的“图像式”图像相比,“文字式”是一种更为外向型的自我呈现方式。它没有通过相关的“喻体”隐藏受众想要表达的意义,而是选择用最简单的字词直接向受众传达意思。受众在解读“文字式”头像时,只需要基础的文字理解能力,就可以解读出头像使用者的诉求。从中不难看出“文字式”头像是一种更有效的“自我呈现”。除此之外,当社群中的成员以各种复杂颜色存在的情况下,白底黑字就成为最简单也最突出的存在。在此情况下,头像在表达需求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特质,使其在与普通头像的比较中“脱颖而出”,从而又满足了使用者对个性的追求。
“文字式”头像:个体与社会的需求
哈贝马斯提出“交往理性”,其认为个体在理解一个非自我中心化的世界里,能够说话和行动。简单来说就是交往行为离不开互相理解。头像的存在是为了传递个体的内在精神。“文字式”头像一方面通过更有效的“自我呈现”,推动主我的传播和客我的获取,在主我和客我之间不断反馈进程中促成自我的发展;另一方面,“文字式”头像经过模仿,复制并形成各式各样的新内容时,在一定范围内成为“网络迷因”,当人们成为网络迷因的拥趸,并在头像文化构建和传播的过程中获得需求满足,情绪共享和群体认同,促进社会交往。
人的表情瞬息万变,每一个表情符号在交往中都传递着不同的信息。不同于人的表情,在虚拟社交中,头像符号可以说是一段时间内的情绪表达,如写有“需要安慰”的文字式头像,可能有两层意思,第一层很明显,个体需要社交圈的朋友给予安慰,而第二层则表达一种情绪,即使用的个体在最近一段时间内遇到了一些事情,引起了某种委屈的情绪。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种情绪用“图片式”头像表达会更浅显易懂,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哭”的表情首先表达的是情绪,然后受众才能从中联想到其使用者需要安慰,两种形式的头像所引起的反应是有差异的。从“自我呈现”的概念比较两种方式,不难看出“文字式”头像通过直接的需求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够影响他人对自身的反馈,从而使个体意识到客我。
在虚拟空间里,头像在某种程度上是虚拟空间中自我身体的替代品,甚至可以说是对现实的一种超越。其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就像是曾在年轻群体中风靡一时的座右铭,对使用者产生激励的作用,指引他们一直向前。而“文字式”头像是一种图像化的口号,通过“正在学习”“不考完试不换头像”等文字,传达使用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对自己的期望,这种期望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使用者的对自我的一种约束。而对于旁人来说,带有这种口号性质的“文字式”头像能够使其产生对使用者现状的一种判断。
在彼此都不具有实体的网络时空中,“文字式”图像的出现就像曾流行过的“歪脖子”头像、“强迫症”头像、“脸萌”头像等一样,形成了某段时间内的“网络迷因”。模仿式生产是网络迷因的最主要方式。模仿不仅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还是情绪感知的重要途径。创造者和模仿者在传播过程中互相满足,并在规模化的网络从众行为中产生了默契,推动了交往的发展。经过模仿复制形成的“文字式”头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这种文化的参与具有低门槛性和易传播性,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由社会身份、文化背景等导致的交往障碍,使人们在群体认同中进行交往。
网络流行现象:媒介变革下的文化效应
“文字式”头像就像社交网络中其他符号一样,是个体在有限制的网络系统内选择性的公开的信息。这种交往有别于面对面的交往,个体在中间拥有更多信息公开的选择权,而这种权利源自媒介的变革。借助互联网的特性,“文字式”头像通过文字形成共鸣和从众现象,并成为一种网络迷因。值得注意的是,在传播过程中,“文字式”头像的社会影响呈现出正面与负面的双重效应。
“在特定的情况下,客观事实对公众的影响没有感性诉求产生的影响大”,这是牛津大学对“后真相”的权威解释。而社交网络的发展使我们处于“后真相时代”,人们往往会在信息世界里失去判断。“文字式”头像作为个体在虚拟世界中自我构建的一种方式,往往被寄予个体对未来的想象。拟剧论认为,社会成员作为表演者,十分关心自己如何在众多的观众面前,塑造能被人接受的形象。社交网络作为表演的舞台,上演着被用户精心编排的“戏剧表演”,通过演出,表演者期望在他人心中塑造一个理想化形象。这种理想化的形象,有时具有促进作用,有时也会使一部分个体沉浸于由此营造的虚拟世界,简单地将其与自我的实质性发展画上等号,沉迷于自我编织的美好想象,进而忽略实际生活中个人的发展。
无法否认的是,“文字式”头像的出现并形成一种网络迷因,是社交网络的一种创意的表现。道金斯的迷因概念指出,迷因是由生物体自发产生,带有自然选择的随机性。无论是“不瘦十斤不换头像”还是“正在学习”,这些头像都是基于某些社会现象设计出现,已不是文化传播单位,而是一种人为制造出来的现象,创造者有意识地为了达到传播效果进行设计。为了达到效果,创造者往往倾向于将文本娱乐化,对语言使用逐渐弱化,思想被丰富的图像占据,人缺少独立的思考,其结果是人对形式的喜好代替了对意义的追求。
社交网络中的头像不仅具有视觉传播的意义,随着广泛传播和深入使用,还会产生独特的文化意义。如“正在学习”等头像,从表面上看,其表达了使用者目前的个人生活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为使用者提供一个“安静”的线上环境,更进一步思考,其隐含的网络文化区别于人们对“网络使人沉迷”的刻板的消极的印象,有利于在群体中间形成一种学习氛围。
面对社交网络中诸如“文字式”头像的流行现象,人们可以将其作为一种传播方式,在参与中获得乐趣,接触新鲜文化;也需要理性地看待流行现象,在从中了解到更多网络流行文化的同时,也要注意辨别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社会应发挥正确引导的作用,一方面鼓励创新的社交方式,另一方面谨防沉迷的现象,从而充分发挥流行文化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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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德金
来源:《中国报业》杂志2019年8月(下)P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