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进入高发期,非法运输、储存、售卖等行为构成了安全陷阱,威胁着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5年12月9日,水落坡派出所在日常工作排查中发现,雷某院内停放一辆可疑货车,车厢内疑似存放大量烟花。民警立即盘查当场查获烟花780箱,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目前,涉案780箱烟花已全部依法扣押,雷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阳信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2025年12月28日,流坡坞派出所在开展排查隐患工作时,在孟某家内查获烟花爆竹100余件。经调查发现,孟某在明知相关烟花爆竹限售、限燃规定,且自身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存储、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从外地购入大量烟花爆竹,违规储存于自家内,对周围邻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目前,孟某因违反法律规定存放烟花爆竹制品,被处拘留行政处罚。

2026年1月,河流派出所在工作时,在阳信县旭岳名都东门北侧附近,查处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经调查发现,程某午夜时分在禁燃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周围邻居休息造成严重影响。目前,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法规政策要记牢:请广大居民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限燃、限售”规定,切勿无证经营、违规燃放。非法储存危害大:烟花爆竹不是普通商品,切莫在家中、商铺、车库等场所私自储存。这些行为无异于在身边埋下“定时炸弹”,直接威胁您和家人、邻居的生命财产安全。如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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