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在施行“路长制”工作两年来已成效初显,但在平衡工作发展、完善制度设计、落实农客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推进。2020年,蓬溪再添措施,不断发力,将“路长制”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在全县综合推行“路长制+警长制”工作。
一、优化设置,进一步强化组织力量保证。警长制方面,不断优化警力配置,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路长制全县实行县级领导挂片包乡镇,做到所有县级干部都有自己的“责任路”;各乡镇确定一名专职干部,专门负责统筹、谋划、组织、监督、考核等各项“路长制+警长制”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整合资源,进一步与警保联动深度融合。一是融合人员机构。明确人保财险蓬溪支公司为县路长+警长办成员单位,人保财险蓬溪支公司负责人为县路长+警长办成员,人保财险蓬溪支公司乡镇协保员为乡镇路长+警长办成员;二是整合职能职责。路管员在原有工作职能职责基础上,新增保险业务和交通事故理赔等职能职责,并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三是建设工作阵地。加强路管工作站与警保合作劝导站一体化建设,建设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劝导站,并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装备。四是增强经费保障。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深度融合“路长制+警长制”和“警保联动”,路管员履行村级协保员职责,新增路管员保险业务和交通事故理赔等职能职责,县财政按现有路管员350元/月进行预算,对路管员举报的客运车辆超员,经核查属实的,县路长+警长办将给予路管员300-500元/件的奖励,人保财险公司对路管员办理的保险业务另行考核计酬,提高路管员待遇,稳定路管员队伍,促进“路长制+警长制”和“警保联动”进村入社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树立标杆,进一步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全县各乡镇(街道、经开区)选择临交通主干道、路管工作站建设标准规范、路长制工作开展好、雪亮工程接入路管工作站、交通事故少(无重大交通事故)的行政村为“路长制+警长制”工作示范行政村,第三季度,普安街道、经开区创建2个以上,乡镇创建3个以上,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完成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整体推进全县路长制工作纵深发展。
四、监控定位,进一步落实农村客运监管。为了强化农村客运监管,县政府将对全县191台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并由县财政给予安装费补助,对按规定足额购买县内客运车辆相关保险的车主,由县政府给予补贴,确保农村客运在政府可监控范围内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