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永恒要素,是维系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准则。为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安居区财政局发挥政府采购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让诚实守信蔚然成风。
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为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出台了《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有力填补了我区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有助于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企业的违法失信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活动公正度和透明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管理。
明确失信行为及处理。明确15项失信情形,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文件中列出情形之一的,区财政局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失信行为依法处罚处理后,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失信行为信息的运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的采购文件中,可以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或者扣3-5分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