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保持“酒驾、毒驾”的严管态势,6月28日,大英大队在蓬乐路设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成功查获1起醉酒且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月28日15时许,驾驶人刘某(男,28岁,大英县蓬莱镇人)驾驶车牌为川JB***5小型普通客车由大英县城区方向沿蓬乐路往大英县幸福村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检查卡点时突然停止不前,我大队民警凭借直觉和多年的经验,觉得其行为可疑,随即上前检查,发现驾驶人刘某精神异常,民警在询问过程中也闻到了刺鼻的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和毒检,发现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40mg/100ml,毒检结果成阳性(尿液中含甲基安非他明成分),属醉酒且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