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射洪公安交警大队全面落实战疫情、护安全、保稳定工作措施,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生命线,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主动战,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大队迅速印发《射洪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应急交通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新冠肺炎疫情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黄维军任组长,副大队长范勇、李云涛、赵志会、马钧任副组长,大队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地点设在大队办公室,领导小组同时设立7个工作组和1个应急突击队,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具体工作。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大队分别召开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会、推进会、战时思想政治工作会等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体民(辅)警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任务,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万众一心的合力、共克时艰的担当、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三是领导慰问暖警。疫情防控期间,遂宁市交警支队长熊文,政委苏中贵,射洪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良,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智斌,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文传国多次深入疫情检查卡点,实地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看望慰问一线执勤民(辅)警,进一步提升了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联防联动,路面管控有力。一是加强卡点检查。按照射洪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迅速启动G93张家口高速出口、G93玉太高速出口、G93金华高速出口、G247金华站、G247沱牌站五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检查卡点,加强与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时,积极协助医护人员对过往车辆司乘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筛查等工作。二是加强巡逻检查。充分发挥路面执勤警力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巡逻管控,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加大重点车辆排查力度,及时掌握新冠肺炎疫情重灾区进入我市的车辆情况,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严防外地疫情流入我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路面巡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大队领导。三是开辟“生命通道”。提前规划辖区“生命通道”路线,并与卫生防疫、交通运输部门、路营公司等单位部门提前沟通,准备好清障车辆、道路渠化设施、救援装备设备,充分做好保障“生命线”的准备工作。
三、强化保障,安全防护有力。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大队民(辅)警参加市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讲座视频会议,充分了解冠状病毒、冠状病毒感染的主要临床表现、疫情概况、如何排查和预防,认真学习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注意事项,使全体参战民(辅)警对新冠肺炎疫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安民(辅)警自我防护意识,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做好后勤保障。为一线执勤民(辅)警配备口罩、护目镜、酒精、消毒液、免洗洗手液等防护物品和药品,要求民(辅)警工作时必须佩带口罩和护目镜,确保自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熬制提高免疫力的中药,供全体民(辅)警饮用,全力提高全队人员免疫能力,始终保持队伍战斗力。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安排专人每日对办公场所和警用车辆进行消毒,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在保证快速高效处理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分散办公,避免开会、人员聚集;暂时关闭大队食堂,鼓励民(辅)警回家就餐,如需在单位就餐,自带盒饭或方便食品。
四、正面宣传,舆情引导有力。一是加强内部宣传。大队要求各部门民(辅)警在应对疫情期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在微信、微博、QQ等媒体转发、下载、评论与疫情相关的内容,严禁私自散发未经确认的与疫情有关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造谣、传谣。二是加强路面宣传。大队民(辅)警在巡逻管控、卡点检查的同时,温馨提示群众和驾乘人员尽量减少出行频次,必要情况出行时要佩戴口罩,减少人群聚集,防控疫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战。三是加强阵地宣传。充分利用车管所、老大队、南泉寺交通安全执法站等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依托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温馨提示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时对网络疯传的不实信息进行辟谣,广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五、率先垂范,督导检查有力。一是严格值班备勤。实施24小时勤务制,全员在岗,严阵以待,保障有充足的警力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各疫情检查卡点执勤人员加强车辆及人员检查,建立检查台账,详细登记车辆和人员信息,全力配合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大队值班领导每日深入各疫情检查卡点,对人员在岗履职、车辆人员登记、体温检测、民(辅)警自身安全防护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规范执勤执法。全体民(辅)警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时,严格执行《人民警察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现场执勤执法过程中,坚持理性平和、冷静克制、文明规范,严格依法履职,坚决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负面舆情。
(孙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