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头条项目广告代理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报业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05    
  中国报业协会中国报业杂志社主管主办的党报头条网站、党报头条移动客户端(APP)以及党报头条公众号是网络新媒体平台,简称党报头条项目。该项目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传播党的主张,反映人民呼声,服务中国报业1000多家中央和地方媒体会员单位及战略合作伙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办3年来,在业界各位同仁关爱支持下,稳步推进,健康成长。“党报主张 人民力量”已成为党报头条熠熠生辉的金字招牌。
  随着党报头条项目日益发展,以及广大读者要求,为进一步拓宽项目发展渠道,增加融合力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中国报业协会研究决定,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招标诚招全国5个地区广告代理经营公司。
  一、投标广告代理基本条件
  1、投标公司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忠实于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新闻工作纪律,熟悉并坚决执行中国报业协会、中国报业杂志社有关制度、服务内容、具体流程。
  2、必须具备广告代理经营业务所需的资质,是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广告代理经营公司或者具有同等条件的相关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工商、税务、法务、政务等记录。
  3、必须具有优秀的广告代理经营业务团队,以及广告代理经营专题策划、品牌推广等方面的优势。
  4、熟悉互联网广告代理经营的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如投标成功,与中国报业杂志社签订党报头条项目广告代理协议,积极缴纳招标竞标中承诺的一次性年度地区广告代理经营管理费用。
  二、广告代理内容及要求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约定的范围内开展相关广告代理经营业务,在中国报业杂志社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品牌推广、广告宣传等经营性工作。包括广告法明确规定的有关内容;可以适当适量选择一些文字信息类如纪念庆典、商城开业、工程奠基以及产品发布等广告代理业务;可以采用打包服务形式代理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行业的文字信息服务类广告业务;可以联合举办有关会议、招商、培训等活动,以拓宽广告代理经营业务。
  2、负责所代理地区的广告代理经营业务的策划、设计、制作,以及与广告业务有关信息收集、数据汇总、多媒体制作等工作。
  3、列席中国报业杂志社新媒体广告中心月度办公例会,沟通、汇报广告代理经营本月度工作情况和下个月度工作计划。
  4、我方提供品牌形象传播、专题制作、频道改版等服务。负责各区域频道页面信息维护与更新,技术保障与服务。
  三、 招标广告代理经营区域
  1.为加强管理,将全国划分为5个广告代理区域,即广告代理共分5个区:东部地区(江苏、福建、浙江、上海、安徽、江西)(代号1区);南部地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湖南、贵州)(代号2区);西部地区(四川、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代号3区);北部地区(北京、辽宁、山东、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代号4区);中部地区(河北、天津、河南、山西、陕西、湖北)(代号5区),任何一个竞标获胜者作为中标区域之一(最多不超过3个地区)的合作运营主体,专项负责党报头条整体项目的广告运营工作。
  2.如中途有广告代理区域出现空缺时,已投标的广告代理公司可按得分顺序补剂,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 广告代理推广载体
  1、所有获得广告代理区域资格的公司,均可在党报头条网站和移动客户端(APP)以及党报头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宣传、推介广告信息。
  2、广告如符合相关要求,应广告代理公司请求,项目新媒体广告中心可向中央媒体及中国报协会员单位1000多家媒体平台推送,扩大广告融合联动效率。
  3、中标广告代理公司应邀出席中国报业相关重大典型宣传、采风推介、广告招商等活动。一般为免费,如第三方要求付费时另行协商。
  五、投标广告代理公司权利与责任
  1、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虚假广告。
  2、获得广告代理经营权后,该公司代理期限将通过签订党报头条项目广告代理协议来确定,一般一年一审一签,如果经营业绩不佳,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即终止已签广告代理经营协议。
  3、负责党报头条网站和移动客户端(APP)以及党报头条公众号的一个地区的广告代理经营业务工作,保证所代理地区的广告代理经营业务能够持续增长。
  4、严格遵守区域代理边界,友好协商合作,发扬团队精神,不得互相拆台,恶性竞争,共同维护广告代理经营市场的良好秩序。
  六、评审原则
  1、中国报业协会成立招标广告代理经营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正、平等、优选的原则,组织专家考察评审,包括初审、中审、最终评审结果。
  2、最终结果报中国报业协会领导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在所属网站上公布中标名单。
  七、广告代理起步价及有关事项
  1、投标公司中标后需缴纳一次性年度管理费用,其每个地区标的起步价为100万元。
  2、投标公司需要写出书面竞标报告,主要陈述公司概况和完成广告代理经营的可行性方案,一般不超过3000字,同时填写《党报头条项目广告代理经营投标申请表》(电子版可在中国报业网——传媒栏目下载)。《申请表》需要填写:一是投标经营目标及实施方案;二是本公司做好广告经营的资源和优势;三是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如何应对。同时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资料)复印件。这将作为竞标获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接收竞标报告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至6月15日。
  3、招标地点设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3号楼408办公室。招标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材料发至邮箱zgbywx@126.com。竞标入围后,听候通知需要面谈了解有关情况;对于标书不规范者,有权取消其资格,希望竞标者给予积极支持和理解。
  本公告由中国报业协会招标办公室解释。
  联系人:李德金 营凡    办公室电话:65363857/3236

  附:党报头条项目广告代理经营投标申请表
 
  中国报业协会招标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责任编辑:王文钰 审核:戴靖

特别声明:

1.本网/端所刊登内容,若无特别声明,均来自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部分注明“来源:中国报业网”的作品为党政部门、网络作者投稿后经审核发布,投稿方应对文章、图片的真实性负责。仅代表投稿方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凡本网/端转载的企业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4.凡注明“中国报业”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报业》杂志社所有。未经《中国报业》杂志社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5.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即与中国报业网联系,本网将会在24小时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6.邮箱:zgbymedia@163.com 电话:010-65363038 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