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生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引舆论沸腾,其背后是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的缺失。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监管日渐细化,舆论期待“神医”乱象早日根治。同时,舆论也呼吁警惕“以查补医”代替“以药补医”导致检查费用增长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医药行业舆情热点解读】
医生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 引舆论沸腾
2017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发表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帖子,称“鸿毛药酒是毒药”。3天后,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指责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严重损害了公司商业信誉。
2018年1月10日,谭秦东被内蒙古凉城县的数名便衣警察从广州带走,被刑事拘留进而被逮捕。面对舆论的集中关注,近日凉川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谭秦东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16日,中国医师协会发布《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关于鸿茅药酒事件的声明》,声明中表示刑法应谦抑,同时表示愿为谭医生及其家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鸿茅药酒有关事宜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该局督促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了鸿茅药酒有关的监管情况,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4月17日,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博回应,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同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情况通报》。通报称,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舆论关注:鸿茅药酒遭舆论口诛笔伐
舆论质问鸿茅药酒是酒?保健品?药品?《人民日报》表示鸿茅药酒作为一种非处方中成药,既不是一无是处的“毒药”,也不是包治百病的保健品。虽然其说明书上明确标注了主治功能、禁忌事项等,但一般消费者对此并不熟悉,如果通过广告宣传不断弱化药品属性、强化保健功能,就会模糊药品与保健品的边界,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媒体梳理鸿茅药酒曾多次违法。《健康时报》揭鸿茅药酒10年违法之路,据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事件中的跨省抓捕引发了最大争议。《中国青年报》认为跨省抓捕,权力行使要经得起推敲。各界对谭秦东的发帖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存在分歧。据澎湃新闻报道,谭秦东一案在法律界存在不同声音,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中心主任汤光仁认为,文章标题中的“毒药”一词是虚构事实还是文艺表述或专业提醒,应仔细甄别;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维分析,谭秦东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普通的民事侵权,而非刑事犯罪。有观点认为不可将民事纠纷刑事化。光明网评指出,对于可能存在的“民事纠纷刑事化”问题,更要重视,毕竟,“民事纠纷刑事化”的另一面就是不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这也跟权力谦抑的原则相悖,也会伤害法治本身。对此倾向,必须严防,而不可容其蔓延和抬头。
不少媒体认为监管部门存在失职行为。证券时报网表示鸿茅药酒里隐藏着监管部门的醉态,这种醉态需要用问责和惩处来清醒,唯有监管清醒了,才能发挥权力监管作用,起到监管和规范的效果,唯有地方保护心理被遏制了,鸿茅药酒十年违规的行为才可能被终止。
网民普遍对鸿茅药酒的疗效和跨省抓捕问题不满。有网友质疑警权滥用。也有网友表示广告播出平台和产品代言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还有部分网友表示,像鸿茅药酒这类夸大疗效的虚假宣传的药品有很多,监管严重缺失。此外,网友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表示不解,同时质疑“鸿茅药酒”的安全性。
舆情点评: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缺失
“鸿茅药酒”负面舆情迅速引爆舆论场,从传播范围来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人民网、新华网、澎湃新闻等传统媒体连续发文。在自媒体中,该事件同样引起广泛讨论,传播范围较广。从舆论倾向性方面来看,媒体和公众关注焦点较为一致。从传播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反弹性的揭底”与质问监管缺失。从莎普爱思到鸿茅药酒,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量再次彰显。
违法药品广告虚假宣传多次挑战法律底线,是监管严重缺失,也是行业、企业的自律意识的严重缺失。企业在追逐利益时,不应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企业应承担其社会责任,追求其社会价值,这样才会有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
利好政策引导 国内仿制药将迎春天
目前,我国仿制药品种丰富,在近17万个药品批文中95%以上都是仿制药,但由于各种原因,仿制药行业大而不强。自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后,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切实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
舆论观点:《意见》促进仿制药研发 切实解决民生痛点
媒体高度肯定《意见》的出台意义,并提出宣传建议。《人民日报》表示,此次《意见》着力于仿制药的供给扩大和使用保障,可谓切中民生痛点。《光明日报》表示要做好宣传引导,让全社会认识到,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其质量疗效以及安全性和原研药一样,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提出的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更多的药品核心知识产权、原始知识产权、高价值知识产权就是为了保护药品创新。
舆情点评:积极释放利好红利 公众用药得以保障
《意见》鼓励新药创制和鼓励仿制药研发并重,或将改善国内药企重销售轻研发的现状。《意见》指出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要提高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工艺制造水平以及更加严格审评审批,也意味着仿制药生产企业将面临优胜劣汰。同时,《意见》明确将完善支持政策,也保障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稳妥推进。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阿莫西林胶囊等7个品种规格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第三批)。公告显示,阿莫西林胶囊、阿奇霉素片等7个品种规格符合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要求。舆论认为在利好政策引导下,今后将会有大批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高质量仿制药紧缺问题将得以缓解,公众用药得以保障。
《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监管日渐完善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与第十三条明确指出任何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进行不当炒作或进行不当商业牟利。获得荣誉称号的本人不得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名义开展牟利性的商业活动,因不当行为在行业内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诫勉警示、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的,报请批准后,撤销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章、荣誉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舆论关注:舆论聚焦政策解读 《暂行办法》利于维护权威性
《中国中医药报》、《健康报》、人民网等媒体从《暂行办法》的制定初衷、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自主开展学术传承活动的基本准则与具体要求、《暂行办法》提出支持举措与约束性要求等方面对其进行详细解读。《中国中医药报》表示《暂行办法》是支持约束并举,有利于维护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称号的权威性。
网友表示,中医是国之瑰宝,应当好好保护发扬,保护医药界的权威很重要。也有网民认为,国医大师、专家的名称不可以作为发财致富的工具和头衔,应严加规范。
舆情点评:监管日渐细化 舆论期待“神医”乱象早日根治
2017年,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报》等媒体以及网友曝出了“四大神医”,曾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在电视节目或者广播节目中,假借“大师”“专家”名义的虚假医疗广告屡见不鲜。“神医”乱象使专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遭受质疑。同时,舆论也在拷问监管部门和媒体的责任。
各监管部门就此乱象相继印发规范医疗养生节目与医药广告的相关文件。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2018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将重点关注“神医专家”等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到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一系列的举措,也意味着医药广告监管日渐细化。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药品广告的审查和监管职能得以整合,也将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舆论期待,国医大师、全国名医与知名专家不再被过度消费,“神医”乱象可早日根治。
“以查补医”代替“以药补医”? 警惕检查费用增加
医院看病挂号排队花1小时,做各项检查花1个小时,最后在就诊室和医生沟通的时间不到3分钟……有人将这种现象总结为群众就医“113现象”。据媒体报道,近日,部分患者反映看病过程中一些检查项目有所增加,怀疑医院存在过度检查,也有部分患者反映在反复求医的过程中存在重复检查。医生回应检查多个项目是为了避免误诊和漏诊,但不排除个别医院为了自己的收入和医院的创收,医生被鼓励多开检查单、多手术的现象。医患矛盾再次引起舆论热议。
舆论观点:警惕检查费用升上来
一些医院管理者坦言,取消药品加成后不少医院都存在资金缺口,医疗服务费用的提高弥补不了药品收入的减少。《经济参考报》表示,需警惕药品价格降下去,检查费用升上来。
部分网民对消除“以查补医”现象持消极态度。网民认为,大部分医院存在过度检查的现象,也有网友担心目前“以药补医”全面取消了,还有“以查补医”,之后可能还有“以械补医”。
舆情点评:医患沟通待改善 同时进一步深化医疗改革
从群众就医“113”现象到“以查补医”现象,医患沟通效果不佳、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均、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不互认等问题凸显。
由于优质医疗资源紧张,加之患者医学健康知识不足,在临床实践中很多医生和病人的沟通效果确实并不是很理想。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的临床医生与患者沟通能力评估报告显示,国内医生和患者对彼此的信任度与沟通意愿较高,但仍有近两成医生表示对与患者沟通信心不足。专家指出由于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等,易产生误解进而引起医患矛盾。医患矛盾表面上发生在医院,其本质还是医疗体制不够完善,优质资源分配不均,没有形成基层首诊分层诊疗的就医秩序。加之,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不互认,患者需多次重复检查,给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舆论呼吁,首先,政府、医院、药企多方加大日常健康知识科学普及,增强患者对必需检查的理解,通过良好的沟通,达成医患共识。其次,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从而改善三甲医院人满为患,社区基层医院乏人问津的现象。第三,尽快实现有效期内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减少患者重复性检查。最后,需警惕“以查补医”代替“以药补医”。同时,不断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使公立医院得以健康运营,进而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医疗服务。(么向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