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媒体融合不断深化,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受众对象、传播技术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给新媒体生态下的版权保护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具体分析了这些挑战来自哪些方面,并结合媒体自身实践,探讨了版权风险高发的原因,就媒体版权保护提出了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融媒体 版权保护 风险 建议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A
版权风险:我们正在面临的巨大挑战
自2014年8月党中央出台《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传统媒体加速融合创新,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受众对象、传播技术都在发生深刻变化。与此同时,新媒体生态下的版权保护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我们的版权受到广泛、严重的侵害。媒体融合时代,新闻机构、商业网站、自媒体都在从事信息传播,对内容未经授权直接转发、深度链接、改写加工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侵权行为,加强取证,依法打击,不难解决。另一方面,随着媒体融合的深入,信息发布数量增多,传播终端不断拓展,版权风险(即被诉风险)成为融合创新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第一,数量激增。两年前,某家新闻网站老总坦言,该网站每个月都要收到两到三件法律文书。东方网也在内部统计过,短短几年,内容纠纷件数增长20倍以上。第二,主体多元。商业网站、社会机构甚至个人都在积极“维权”,甚至出现了专门打版权官司的营利机构或个体户。第三,形态多样。以前以文字为主,这几年图片成了重灾区。有些小型的图片机构,直接向应用商店投诉APP侵权,致使APP被下架,严重影响媒体运行。目前,视频直播、视频节目也成为高危地带。第四,费用大涨。一篇文章要价数千、一张图片开价上万的并不少见。目前,涉诉金额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第五,恶意“维权”。某报退休员工,一直拿着他在任职期间拍摄的照片打版权官司。第六,各自为战。媒体不能单打独斗、各自为战,而是要加强与管理部门、司法部门以及专家学者之间的沟通。
原因初探:供给需求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当下,媒体版权风险高发频发的原因,可以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维度来探寻。
从供给侧看:第一,发布主体增加。媒体不再垄断内容生产。商业网站在娱乐、体育等非时政领域有较强的内容优势。政府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组织乃至普通公民,都成为内容生产的主体。此外,微博大V、微信大号、知乎大V等自媒体人,也在公共舆论场中扮演着意见领袖的角色。在这种舆论环境和媒体格局之下,原先相对简单的版权交易对象、模式变得更加复杂。第二,生产成本上升。媒体融合环境下,内容生产并不像以往那样,单枪匹马、一个人一支笔就能完成,往往需要一批人一个团队全程全员投入。第三,盈利模式变化。传统媒体之前主要通过广告实现内容变现,广告收入优于版权收入。近年来,传统媒体广告收入呈断崖式下滑,有增加版权收入的客观需求。商业机构、自媒体人也有着更为强烈的变现意识和维权动力。
从需求侧看:第一,需求数量增加。媒体融合不断深化,传统媒体的发布平台、渠道增加,单靠自身原创内容,无法“填满”报、网、微、端的“版面”,不得不转载第三方内容,这就造成了潜在版权风险。第二,内容形态延伸。内容需求已不仅仅停留于传统的图文内容,内容的边界在扩大,这就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版权界定难题。比如,我国著作权法对短视频独创性的界定、独创性的高低标准等并不明确,对UGC的版权归属和版权许可等问题尚在争论之中。这些都潜藏着巨大的版权风险。第三,生产方式转变。传统的基于编辑手工操作的内容生产方式已逐步转变为依托大数据的算法推荐。海量数据的背后可能就是海量的版权风险,长尾阅读极可能变成“长尾诉讼”。
根据以上两个维度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能把版权纠纷增加简单归结为媒体版权意识淡薄。应该说,大多数媒体并非有意要去侵权。版权风险是媒体在转型、融合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新问题、新挑战。随着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以及媒体格局、传播技术的不断变化,这种版权风险有可能不减反增。
走出困境:我们的建议和对策
面对媒体融合时代版权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挑战,我们充分认识到,切不可对此进行简单僵化处理,而是要统筹协调、通盘考虑、精准施策。
第一,从宏观上看,要厘清观念。我们认为,在媒体融合时代,应辩证看待规则与发展、保护与创新、限制与传播的关系。
首先,规则与发展并非对立。发展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规则也应适应发展而进化。现有的版权体系是工业时代的产物,司法界、新闻界的专家学者、从业人员应及时研究新问题新情况,确立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规范。照搬照抄传统媒体时代的旧规则,无益于解决新问题。
其次,保护与创新并非对立。尊重知识产权、加强版权保护是原则和底线。但与此同时,做到既有效保护,又不过度保护,既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又鼓励新业态新产业,更体现智慧与担当。比如,从版权保护角度看,互联网1.0和2.0时代的网站多有瑕疵,导致出版报刊音像等传统行业损失惨重,但从时代更迭角度看,他们又是注定要被符合新时代需要的产业替代掉的。
再次,限制与传播并非对立。鼓励原创,保护创意,使优质内容获得合理补偿,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但传媒与文化艺术等创造性行业相比又有其特殊性,先天追求最大化传播。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只强调保护、不顾及传播并不妥当。优质的头部内容当然要严格保护,但是对那些粗制滥造的文字、用来“钓鱼维权”的图片,就不应该支持“漫天要价”。
第二,从中观上看,要形成合力。建立保护版权、化解风险的工作机制。
版权风险是媒体在发展中将共同面对的挑战,若不能有效应对,任由其放大,媒体融合转型将遇到极大的瓶颈和障碍。我们建议,地方媒体携起手来,凝聚力量,形成版权及信息资源一体化运作机制,实现版权资源共享、版权纠纷谈判互通、版权信息互联,助力新闻网站的融合转型、成本控制及闭环管理。具体可包括以下工作机制。
一是协同机制,共同完成版权管理备忘录,明确版权管理、版权共享与法律协同的工作要求;二是名单机制,设立“黑”“白”名单,对职业维权者进行统一预警;三是原创机制,提升原创质量,保护自身版权,遇版权纠纷,进行统一侵权排查,形成聚合效应;四是培训机制,根据版权发展需求,进行定向培训,增强采编人员的版权意识和处理能力;五是法律机制,当版权纠纷涉及法律程序,提供异地法律援助,协助完成当地诉讼和相关工作。
第三,从微观上看,要强化自律。媒体应增强版权意识,深耕内容,改进管理。
首先,媒体自身一定要认清形势,当前的版权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低版权的红利已经过去,从行业内部到市场行为,版权意识都在觉醒,互换授权、付费使用已成为行业趋势,要将版权方面的支出纳入企业运行必要成本,而不是通过诉讼代替版权支出。
其次,对于媒体而言,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内容建设。当下,网络信息存在碎片化、同质化现象,优质内容稀缺。媒体首先要做好时政类报道,还要在某些垂直领域或细分领域做出有特色的内容,同时要在5G时代下做强直播、视频和社交,实现内容升级。只有做出不可替代的内容和服务,才能有效地抵抗版权风险。
再次,媒体还应改进管理,结合业务需要,合理评估版权采购需求。如利用技术手段测评内容使用量和流量贡献,判断引进版权内容的实际价值,从而明确购买方向,提高版权购买的针对性。
我们在此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如下建议:鼓励现有“白名单信源单位”成立版权协同机制,以拓展主流媒体影响力;明确规范媒体职务行为,防止媒体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行为索取个人利益,进一步保障媒体整体利益;加快研究媒体融合条件下的版权判例,提出符合新媒体生态的版权法律法规;积极鼓励媒体相关行业协会介入调解版权纠纷,对主流媒体的版权保护联盟应予以支持。
版权风险是媒体在发展道路上共同面对的痛点、难点,希望媒体同行能够团结起来,共同应对,共同化解。
(作者:东方网总裁、总编辑)
责编/张晓燕
来源:《中国报业》杂志2019年10月(上)P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