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实践“小切口”精细化立法,有效地针对问题立法,注重突出立法的市情特色,精选立法项目,相继颁布实施了《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13部“小快灵”法规,把体现地方特色,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的目标落实到具体立法工作中,以“小快灵”立法的黄山生动实践,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此举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民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黄山大地,钟灵毓秀;徽商故里,物华天宝。伫立歙县城区的徽州府衙前,徽风扑面,皖韵悠长。为有效保护徽州古建筑,社会各界呼吁立法保护徽州古建。2016年8月,黄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同年9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条例。这是黄山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之后,成功制定颁布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不仅填补了中国“四大古城”中徽州古城没有立法的空白,也是黄山“小快灵”立法破冰的一次创制性立法尝试。
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地方立法直接面对基层社会治理,必须讲究实用性。实践证明,“小切口”立法由于实施效果明显,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注入新动力。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注重“小快灵”“小切口”,遵循立法工作规律,更好发挥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我市围绕控制面源污染,制定了《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为了保护黄山松,制定了《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名山名湖保护,制定了《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针对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短板问题,出台了《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等涉及民生“小切口”的法规。尽管这些法规条文短小精悍,但是其实施效果立竿见影,受到基层群众欢迎。
天地有经纬,立法有脉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立法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如何让立法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我市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寓于“开门立法”中,让地方立法合民意、接地气。
2018年,黄山市成立了由60位法学、语言文字等领域专家组成的立法“智囊团”。2020年4月,又确定了11家基层单位作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覆盖各个区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在群众家门口搭建起反映立法工作意见建议的“直通车”。比如,“小快灵”立法的黄山实践由《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肇始,再到《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的相继实施,让徽州的古城、古建、古宅、古书等传统文化元素重新焕发生机。2023年1月1日,《黄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开始施行,全市1325个非遗项目由此得到全方位保护。这是我市利用“小快灵”立法快速、高效的独特优势,让徽风皖韵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传承。由此可见,我市“小快灵”立法脉络分明,越来越呈现出体系化,尤其是在注重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上,体现了人大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回应社会关切。
回望2022年,我市紧扣地方实际和市情民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用“小快灵”立法护航黄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望2023年,黄山“小快灵”立法必定不忘来路,阔步向前。(姚大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