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我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此次提标覆盖全市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及上世纪60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将惠及城乡困难群众近5万人。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2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23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84元,其中,集中供养财政补助1084元,分散供养财政补助98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40元,其中,集中供养财政补助840元,分散供养财政补助790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3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20%、3%,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上世纪60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含精减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救济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聚力“精准救助”,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工作各方面各环节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全力筑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截至10月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5704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64亿元,人均补差水平分别达509元和446元,城乡差距不断缩小;供养特困人员8125人,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696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82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3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2%,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市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系统累计开展核对4.5万户14.1万人;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701人,退出城乡低保对象3784人,低保动态管理不断加强。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