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报业版权研讨会聚焦哪些问题?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权监管》    作者:赵新乐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30    
原标题:传统媒体——“原力觉醒”之后,更要抱团维权
  

2019中国报业版权研讨会圆桌讨论现场。(记者 赵新乐 摄)
 
  “成立全国媒体版权事务合作平台,协调一致,交换信息,协同版权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配合行业协会,维护版权,积极为《著作权法》的修订建言献策,最终通过保护、维权、合作,建立自主平等、共融共生、共享共赢的版权交易市场。”
  这个嘹亮的声音来自中国报业同仁。1月8日,在2019中国报业版权研讨会上,经过一天的研讨,与会各方最终达成共识,形成《2019中国报业版权研讨会倡议书》,呼吁构建更加合理的版权交易环境。
  对于身陷版权困境的中国报业来说,这是“原力觉醒”的呐喊声,更是“抱团维权”的集结号。
  
  被伤害的不仅是媒体利益,更是新闻理想
  中国报业协会秘书长胡怀福在发言中提到,长期以来,报业的版权保护处于较为原始的“维稳状态”。在互联网时代未到来之前,大量的文摘报刊能够自觉地遵守《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报业版权保护相对“风平浪静”。
  然而,进入互联网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后,传媒格局与传播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版权保护受到了信息浪潮的冲击,大量的互联网企业、新媒体为争取流量,无视《著作权法》规定,将报业当作“弱势群体”,奉行“拿来主义”、实行“变相洗稿”,甚至“改头换面”,断章取义,严重侵犯新闻工作者的版权,严重扰乱舆论生态环境,成为党对意识形态管控的“绊脚石”。
  报业这些年面临的版权困境,在业界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侵权行为的严重,不仅给媒体带来了巨大利益损失,更伤害了记者的劳动和创作热情,影响传媒业的健康发展。
  在现代快报社总编辑赵磊看来,传统主流媒体沦为被商业互联网平台恶意侵权的“重灾区”,其中,“重”字表现为:一是长期被侵权,二是大面积被侵权,三是大量被侵权。以《现代快报》为例,被恶意侵权的现象已持续10多年,每年有上万篇原创稿件被商业互联网平台非法转载。
  澎湃新闻法务总监李燕回忆,处于转型初期的澎湃新闻就曾面临非常困难的境地。由澎湃新闻记者采写的一系列优质原创稿件被毫无时差地抓取,并且利用技术非常彻底地抹掉了一切来源。“受众可以从其他商业网站看到我们推出的优质原创内容,那谁还会下载一个新的客户端?”在李燕看来,比“从商业网站的重围中杀出一条路”更重要的问题是,记者的情怀和理想如何保护?
  李燕提到,那些年轻的记者,本就收入不高,有些时候成长空间也没有那么好,他们可以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几天追逐一条新闻,也许就是单纯因为心中那一把理想的火。可是当自己采写的稿子在没有任何署名的情况下发表在另外一家商业媒体上,对记者情感伤害不言而喻。
  《南方周末》常务副总经理孟登科在发言中举例说,该报记者辛苦采访的《刺死辱母者》一文,在网络上产生了8—10亿的点击量,但在《南方周末》的平台上仅有三四千万点击量。海量数据被各无良商业网站“劫持”,他们未经授权大肆转载。类似不标示作品来源,对原文标题、内容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甚至从中牟利的情况不胜枚举。
  
  能“打”坚决不谈,要让优质内容显现价值
  正是缘于一次次的“忍无可忍”,《南方周末》在2016年10月开启了维权行动,仅2017年就发出641封律师函。面对商业网站、平台的一次次侵权,《南方周末》坚持能“打”坚决不谈,要让有价值的内容有价格。至今没有一例诉讼《南方周末》败诉。
  这种底气,来源于对自身优质内容的信心,也来源于对行业健康发展的担忧。
  可媒体维权之路依旧艰辛而漫长。李燕坦言,澎湃新闻这几年在维权中遇到了很多瓶颈,比较尴尬的一点是,他们在维权的时候几乎不选择那些花了大力气去做的深度稿件。原因很简单:一篇付出了超过10万元成本的稿件,即使诉讼维权成功,最后获赔几千元,甚至更少,怎么办?
  “我们曾计算过,每一篇被侵权稿件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超过万元,这还不包括生产成本。案件审理周期超过一年甚至更多,一些判决只是按稿费标准1—5倍判赔。”赵磊直言,维权成本高、维权周期长、维权赔偿偏低,无法覆盖生产和诉讼的成本,这使得处在转型升级、融合发展阵痛期的传统主流媒体无法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赵磊看来,优质内容的创意、生产以及分发能力是传统主流媒体最核心的资源,是传统媒体奋战在一线的记者和编辑用“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辛勤创作出来的劳动成果。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改变这种不正常、不公平现象,《现代快报》2015年成立了版权维护工作室,列出专项预算,安排专人,规范版权工作。一方面开展版权合作谈判,输出优质内容产品;另一方面强化监控,收集证据,依法起诉侵权行为。
  
  司法保护最重要的关键点就是赔偿金额

  2018年10月8日,现代快报社迎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4篇被侵权的稿件获赔10万元。这一事件,被业界称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胜利。
  业界认为,长期以来,法院对著作权纠纷作出的判罚太低,没办法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这份判决,不仅体现了法院对于权利人保护的态度,体现了对于作品原创者的保护,更坚定了传统主流媒体维权的决心和信心。2018年,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专门立项“现代快报内容版权管理保护交易平台”,对《现代快报》维护合法核心权益给予大力支持。
  在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李风看来,要体现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最重要的关键点就是赔偿金额。
  “由于知识产权价值不好判断,法院在量化的标准上也存在不一致。”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丛立先认为,在判赔标准不统一这个问题上,业界不能简单地呼吁加速建立惩罚性赔偿标准,而是应该先将之前业界经常提到的裁量性赔偿落实到位。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沈菁认为,各地法院执法不统一,司法判赔标准没有统一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但这不是不能解决的问题,需要维权者自己举证。也就是说,如果维权者可以把被侵权作品背后的成本计算出来,包括作品获得的荣誉、社会影响力等列出来,这些在法官看来都是有用的。
  在具体操作中,沈菁建议,法律上有很多技巧和诉讼程序,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媒体在维权中还是要请教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得法院的支持率也会更高。此外,沈菁提到,传统媒体在维权时人力有限、精力有限、预算有限,不能四面出击,均衡使力,而是要打击那些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侵权主体,因为他们的社会影响力更大,被侵权内容的社会传播力也更强,一旦被诉侵权,面临的舆论压力、承担的侵权后果会更大,维权效果会更明显。因此,传统媒体维权要采取“抓大放小”的原则,不能遍地开花,这样既能节约资源,有的放矢,也能收到好的维权效果。
  就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杭州日报社打赢了中国第一起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新闻作品侵权官司,维权成本成功降至不到千元。技术发展对媒体版权维护的利好也逐渐显现。
  
  维权目的不是禁止使用,而是同生共赢
  “版权保护的目的不是禁止使用,而是希望通过维权来进一步提高版权意识,在内容生产方与使用方之间建立一个合理的对价机制,建设一个良性发展的版权市场,形成一个传统主流媒体与新媒体‘共融共生、共享共赢’的新生态。”赵磊认为,这一目标的达成,在现阶段急需的是传统主流媒体以共同的决心、毅力、手段,坚决地用科技手段、政策法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核心权益。
  在胡怀福看来,当前,报业的版权保护工作虽然已经越过千山万水,但未来的道路依然山高路远,仍需要跋山涉水。他建议,全国报业抱团联合,做新产业,建立报业联合供稿与交换中心,形成集团军优势,占据宣传制高点,充分发挥报业媒体的内容策划制作能力、渠道覆盖能力和品牌公信力,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塑造中国形象。各报业媒体要借助融合之力,尽快实现思维联结、模式联结、技术联结、流程联结,基于新技术,通过智能合约确保利益分配按规则执行。要面向未来,通过在报业版权区块链上的布局,实行联保机制,同步达成共识,通过激励机制的联动设计,辅以公开透明的结算机制,彻底改善报业版权内容的商业逻辑,建立良好的版权环境,为重塑报业版权内容价值链提供新思路,为做优报业版权生态贡献智慧和力量。
  诚如胡怀福所言,版权保护,最终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希望更多的媒体一起凝心聚力,在版权保护的道路上一起携手前进,共筑坚不可摧的版权保护防火墙,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让版权运营成为报业发展新的增长极。

责任编辑:邱阳 审核:戴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