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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被打:童模的悲喜该有人看见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来源:《中国报业》杂志

  近日,一则“杭州女童模妞妞被其母踢踹”的视频在网络热传。一名3岁左右的女孩拿着包向前走,身后一男一女两个成年人进行拍摄,走了两步后女孩被一女子狠踹。事件曝光后,引起舆论热议。
  舆情脉络
  踢打视频惹众怒
  妞妞被打的相关信息曝光后,舆论很快波及其拍摄当天的合作网店,不少网民表示要抵制商家。随后,该网店通过微博@糖果爷爷baby总店发文称:“今天才发现麻麻(妈妈)原来这么没有爱心。”很快,网民批评的对象由店铺转为童模母亲。
  随着舆情发酵,4月10日凌晨,微博认证为“杭州童模事件”当事人妞妞母亲的微博@妞妞妈-201009发布道歉声明表示,绝无所谓的虐童之意。此外,妞妞母亲还强调,女儿是至亲,绝对受到最好的关爱与疼爱。随后,其接受媒体采访时再次声明:丈夫有工作,一家人不是靠妞妞一个人来养活,没有把女儿当“摇钱树”。对于视频中用脚踢踹妞妞的行为,妞妞母亲则表示“当时因为天快黑了,妞妞会往马路上跑,我也是一时焦急”。
  然而,对这样的解释网民并不买账。之后,疑似妞妞母亲过去带女儿参加童装拍摄,并在现场打女儿的视频陆续被曝出,公众的不满情绪不断高涨。截至4月15日,微博热门话题#妞妞妈道歉#阅读量4.1亿次,讨论量为7.3万次;#妞妞妈用衣架打妞妞视频#阅读量达3.7亿次,讨论量达7.4万次。
  社会呼吁规范童模行业
  随着舆情热度的持续走高,公众的关注点逐渐转向对整个童模行业的讨论。据媒体报道,截至4月10日,已有110家淘宝店联名呼吁规范童模拍摄行业,推动童模保护。
  4月12日,《北京青年报》刊发题为《童模市场揭秘:高收入异化了亲情》的文章,披露童模圈消费孩子的现象,并指出在童模行业家长打孩子,妞妞并非个例。一时间,舆论关于童模用工合法性的讨论热度迅速走高。
  4月12日,杭州市劳动监察队办公室对媒体表示:童模是合法的,因童模不叫未成年人用工,童模和商家在法律上属平等地位,无隶属性,只是领取一定的劳务报酬。
  随后,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纷纷发文,呼吁规范童模行业,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不能让孩子成为赚钱的工具。4月13日,妞妞母亲再次向媒体表示,自己被金钱蒙蔽,感到亏欠孩子。
  舆情反馈
  《南方都市报》:未成年人保护不分网上网下
  被视频累及的商家可以指责家长“没有爱心”,动粗的家长可以说“一时情急”,虽然这场风波对于视频中“稍大动作”的承受者——3岁的妞妞来说,可能会换来短暂的休息时间,但家长或许已在等待热议消退后的模特生涯继续。而包括妞妞在内的大量童模市场从业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依然是一个不小的难题。或者更进一步说,网民对童模被打感到愤怒,那么对于平日里耳闻目睹的儿童“被管教”现象,是否保持了同样的态度?答案恐怕并不乐观,日常对同等量级的“管教孩子”行为,更多人可能见怪不怪。社会对待未成年人权益的态度应当保持一致,无论是成为网络热点的童模被打,还是日常遇到的父母管教孩子,无论网上还是网下,介入的尺度都应当有相对稳定的标准。
  澎湃新闻:要理性关注童模处境
  事实上,童星和童模的存在,都有其现实需求和合理性。“妞妞事件”提醒社会关注童模的生存处境,并让童模拥有一个更加健康的环境;而不是强化“所有童模都被打”“所有童模都是被压榨”的刻板印象,并让有关部门“取缔”一个行业,或者滋生过度的网络暴力。这是讨论所需要的一个理性前提。
  相对而言,由于影视行业较为规范,童星的利益比较能得到保障。在一些大城市,童模行业更为规范,权益相对有保障;但在一些“淘宝镇”,童模或许只是整个链条上的一环,是作为“劳动力”存在的,他们的处境就需要我们的更多关切。
  《新京报》:规范童模行业,保障儿童权益
  妞妞遭遇曝光后,作为“甲方”的网店店主联合抵制、主动规范业态的初衷值得点赞,从拍摄时间限制到监护人在场的要求,的确能够限制粗暴对待儿童的部分行为。不过,这些措施未必能够扩散到整个行业,更不能成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行业规则。
  目前来看,涉及童模童星的拍摄、表演,在法律层面缺少明确界定,最后往往只能靠家长自觉。加上我国的反家暴、反虐待体系的执行刚性容易受传统亲情纽带的消解,因此碰上那些只顾捞金且态度粗暴的家长,孩子们只能自认倒霉。在这方面,儿童保护机制更成熟的欧美国家的经验可以借鉴。比如美国的一些州,未成年人监护人必须在取得该州儿童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后,才能让孩子进行模特、表演等行为。
  网民观点选摘
  @米兰小铁匠:据说该被打童模与多家店铺有合作关系,接单量颇大,实际上在充当经纪人角色的监护人的控制下,其平日的“工作强度”可想而知。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模特孩子岂不是总在穿全新的充满甲醛的衣服,自家孩子的衣服新买来不都是应该洗过再穿的吗?
  @走到巷子口:从商家到家长都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可怜这些孩子了。
  舆情观察
  被曝光的视频中,妞妞被妈妈踢了一脚,也就是这一脚,将一个公众不怎么熟悉的行业——童模揭开。舆论担忧,这有可能不是妞妞的个人遭遇,而是整个童模群体都会面临的问题。
  随着事件发酵,舆论聚焦一是童模用工是否合法,二是这样一个大规模的未成年人群体的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
  2002年国务院修订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指出,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也就是说,童模作为儿童文艺表演者,属于被豁免的领域,因此,店铺使用童模并不是部分网民所质疑的非法使用童工。
  虽然《广告法》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但是,这里禁止的是广告代言,不是广告表演。二者的界限本身就比较模糊,区分判定时往往也是依据其合约条款。而一次性支付劳务费的童模拍摄与表演,同样不会被纳入规制范畴。所以,有专家表示,要举证商家违规使用童模,在现实操作性上也有一定难度。
  由此可见,童模保护之所以成了法律的灰色地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对这一行业的关注度小,相应的法律落后于现状,给了一些人以操作空间;另一方面,有人利用儿童认知不健全、缺少独立行为能力的身心特点,进行变相榨取。因此,规范童模行业,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要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进一步细化其规定,与时俱进。比如,不久前,国家广电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防止未成年人的过度商业化,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求节目制作机构不得制作、传播、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进行商业宣传的非广告类节目。诸如此类的规定不能只停留在电视网络层面,像童模行业这种可能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灰色地带,应该明确行业细则,严加监管,将保护落到实处。
  其次,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能用亲情和爱绑架孩子,把他们当作赚钱工具。家长通过这个行业可能尝到了利益的甜头,但对孩子而言,那些天真烂漫的时光将一去不复返,未来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都有可能因此受到影响。对孩子的过度消费,带来的后果是不可逆的。同时,因为孩子不“合作”,就采取言语或者肢体暴力,甚至可能涉嫌违法。
  最后,保护儿童权益还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为儿童成长筑起一层保护网。孩子是特殊群体,童模行业是新兴行业,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进入到相关规则尚待细化、明确的行业,监护人又是受益人的情况下,很难客观地起到监护责任。因此,社会多方介入很有必要。
  (作者单位: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责编/魏艳华
来源:《中国报业》杂志2019年5月(上)P40-41

责任编辑:钱一 审核: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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