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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管理办法 实体书店最高奖励300万元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

  3月4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发《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办法》。
 
  《办法》显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类别包括新开办书店奖励、公共文化服务奖励、阅读文化活动奖励。同一年度内,每家实体书店可申报不超过两个类别,且新开办书店奖励和公共文化服务奖励不可同时申报。经评审符合扶持条件的实体书店,单店获得的扶持奖励总金额,大型书店不超过300万元、中小型书店不超过100万元。《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了扶持对象、扶持范围等具体内容,提出重点扶持奖励实体书店的发展方向,包括传播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区域布局与市民群众实际需求,书店环境优雅、特色鲜明、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助力全民阅读等。
 
  《办法》规定,新开办书店奖励,重点考量新开办实体书店的经营规模和公共服务能力。符合奖励条件的,大型书店奖励分为3个档次,奖励金额为10万—50万元;中小型书店奖励分为5个档次,奖励金额为2万—3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奖励,重点考量实体书店的经营能力、服务水平和每年参与市委、市政府宣传思想文化重点工作情况等。符合奖励条件的,大型书店奖励分为5个档次,奖励金额为30万—200万元;中小型书店奖励分为7个档次,奖励金额为2万—70万元。阅读文化活动奖励,需符合高质量、公益性要求,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活动举办时间、参与规模、活动性质等分为8个档次,单场线下活动奖励金额不低于2500元,单场线上活动奖励金额不低于775元。

责任编辑:陈钇彤 审核: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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