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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公安交警大队“五个结合”强化“涉货”车辆管理 打造“平安国道”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来源:中国报业网

  为加强国道247线运输车辆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货”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射洪公安交警大队坚持“五个结合”开展国道247线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筑牢“涉货”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一、“综合分析”与“精准施策”相结合,强化“情指勤”一体化作战。一是坚持科技引领综合分析。依托国道247交通监控设备和缉查布控系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大数据平台等科技信息系统,通过点位查找、监控回看、视频巡查、数据查询等方式,综合分析大货车等重点车辆运行特点,时间节点、行驶路线、主要违法行为等特征,为一线实战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二是坚持科技指挥勤务。在掌握辖区货车交通违法发生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措施,将货车集中通行的国道247沿线建筑工地、砂石厂、堆料场、土石方开挖等区域通往周边县、市道路锁定为“严管路”,将大货车躲避执法集中通行的下午18点至20点,夜间22点至凌晨2点为重点整治时段,将渣土车、商砼、砂石、土方、灰浆等运输车辆确定为重点整治对象,对运输车辆带泥出城、冒尖装载、抛洒遗漏等现象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运输车超速、超载、闯红灯、无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源头治理”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强化源头隐患综合治理。一是做实“涉货”车辆及驾驶人排查摸底。积极联合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商砼、砂石场、渣土、建筑工地和物流园区开展安全大排查,按照车辆及其驾驶人“户籍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重点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安全设施状况等,以及货运驾驶人的准驾资格、资质情况、交通违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二是做实源头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逗硬落实源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限期整改,严禁无牌无证车辆从事运输活动,严禁运输企业为未年检车辆装载货物,严禁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对擅自加长、加高、加宽货箱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拆除恢复原状,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车辆,一律停运,对不符合资质的驾驶人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三是做实问责机制。固化检查、约谈、曝光、问责等长效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道路、车辆、驾驶人、企业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期间,共进货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4次,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10次,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6次,对1个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约谈2人次。

  三、“网上监控”与“网下管控”相结合,强化打击处理无缝衔接。一是构建网上执法查控机制。突出卡口布控的精准打击优势,对查缉布控系统历史预警信息逐条进行分析研判、比对,对逾期未检验、超载、涉牌涉证等违法嫌疑车辆有针对性实施布控,实现预警、布控、拦截、查缉各个环节紧密相扣,提升拦截查处工作效率;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实行网上全天候视频巡查,运用电子警察、交通卡口对“涉货”车辆超速、闯红灯、无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实行重点监控。查处“涉货”车辆超速75件、闯红灯12件。二是构建网下“无逢隙”管控勤务模式。将货车违法整治工作与“减量控大”“护旗3号”等重点工作相结合,采取“白天与夜间执法模式相区别,日常巡逻与突击检查相衔接、定点查控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设置2处固定执法站,实行“包路、包岗、定人、定责”举措,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涉货”车辆各类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治、严罚的高压态势。期间,国道247线共查处“涉货”车辆违法行为1821件,其中,不按规定车道通行171件,超载63件、非法改(拼)装32件、抛洒遗漏53件。

  四、“常态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涉货”车辆整治网。一是构建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大队要求全体执勤民(辅)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工作要求,对查处的货物运输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六个一律”顶格处罚,对超载车辆实施“一超四罚”和联合惩戒,并责令其对违法行为实行现场整改、立即消除,坚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有违不查、查违不纠,只罚款不整改的现象发生。二是构建联动协作共治格局。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建立重点运输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对货运车辆信息实行双向交流,对无证经营、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将重型货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与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等挂钩,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进一步深化联合治超机制,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严查货车“百吨王”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上路。三是构建“涉货”车辆整治长效机制。全面回顾国道247线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细致分析辖区货车违法特点和货车事故发生规律,深刻吸取近期涉货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制定下一步整治措施,坚持“涉货”车辆整治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长期坚持。

  五、“广泛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强化舆论氛围营造。一是深入开展“七进”宣传。一是组织民警深入货运源头企业、社区、农村、家庭等,开展货运车辆负责人、驾驶人交通安全专题讲座,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车辆驾驶技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驾驶人法律意识。二是对“涉货”车辆驾驶人开展点对点信息推送,发送警示、提示信息1万余条。二是深入开展媒体宣传。推动警媒深度融合,携手市融媒体中心邀请媒体随警作战3次,深度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战果;依托“双微”自媒体平台,对货车超速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曝光,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三是深入开展“面对面”教育。深入辖区工地、建筑单位、重点货运企业,对企业负责人、违法驾驶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通报全国近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四是深入开展“涉货”车辆违法举报。进一步落实《射洪市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将货车重点违法纳入举报范围,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货”车辆交通违法,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的积极性,切实营造了“涉货”车辆严管严治浓厚氛围。

  (谢 鸿)



责任编辑:陈沁 审核: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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