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娟带领工作人员会同县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漆小兵等,在回马镇政法委员李永勇陪同下,对回马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听取了回马司法所所长徐昌云同志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对在册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查看,并现场抽查点验社区矫正对象,单独与其进行谈话座谈。同时,采用现场电话联系社区矫正对象的方式,了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是否违反社区矫正的工作程序、矫正对象是否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等情况。
通过“听、看、查、走访”,监督检查组对回马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司法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督导组认为,回马司法所矫正工作流程符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到位,没有脱管、漏管的现象;突出帮扶措施,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亮点;矫正工作档案规范。同时,提出应当更加注意请销假时间衔接、图像采集空间环境衬托等问题,并建议检、司在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下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责任编辑:陈沁 审核:戴靖
特别声明:
1.本网/端所刊登内容,若无特别声明,均来自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部分注明“来源:中国报业网”的作品为党政部门、网络作者投稿后经审核发布,投稿方应对文章、图片的真实性负责。仅代表投稿方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凡本网/端转载的企业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4.凡注明“中国报业”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报业》杂志社所有。未经《中国报业》杂志社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5.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即与中国报业网联系,本网将会在24小时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6.邮箱:zgbymedia@163.com 电话:010-65363038 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