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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驻法国、德国、西班牙、美国特派特约记者 葛文博 青木 陈晓航 张梦旭】香港国安法自6月30日晚生效以来,震慑作用立竿见影,越来越多的人期待香港尽快恢复稳定,民众得以安居乐业。但在国际上,一些政客及媒体依然搞双重标准,对中国在自己的国土上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横加指责。没有哪个主权国家不重视安全,在欧美,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执法案例更是不胜枚举,《环球时报》驻多国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法国:杜绝极端思想的“教科书案例”
2015年11月,巴黎发生连环恐袭事件后,法国进入国家紧急状态。2017年11月,法国结束国家紧急状态,同时《加强国内安全和反恐法》(以下简称《国安法》)正式生效。该法包括几方面内容,比如各省省长在举办重大体育、文化活动时,可批准设立警戒区;对于传播极端思想的宗教场所,可将其关闭;对于恐怖分子嫌疑人,可以对其采取行政控制或监视措施等。
2017年12月,马赛市最大的清真寺之一阿斯-索纳清真寺被政府关闭。该事件被法媒普遍视作《国安法》施行的“教科书案例”。起因是该寺伊玛目杜迪长期传播仇恨言论,呼吁“圣战”,并介绍数名信徒前往中东加入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国安法》通过后,马赛市所在的罗讷河口省政府下令关闭该寺,冻结寺院资产,内政部签署法令解散寺院人员组成的协会组织。
由于寺院协会会员打算出售寺院部分私人产权房屋,从而为关闭禁令制造麻烦,马赛市政府以市政规划为由行使优先购买权。接着,经行政法院和议会双重确认后,政府下令将杜迪驱逐回其祖籍国阿尔及利亚。杜迪的律师以杜迪将遭受酷刑为由提告欧洲人权法院,法国政府为此认真准备,充分说明杜迪罪证并胜诉。罗讷河口省警长马齐埃表示,希望通过此案传递出明确信息:若不遵守法国法律,政府随时准备斗争到底。
去年9月21日和22日恰逢“欧洲遗产日”,巴黎警局预计,当天涌上街头的游客将同“黄背心”及反对养老金改革的罢工人员混杂在一起。鉴于社交网络上出现号召打砸抢烧的信息,而人流聚集同样使恐袭危险增加,巴黎警局首次为应对游行而实施《国安法》,动员7500名执法人员,设立警戒区,严格限定各支游行队伍的活动范围。
去年11月,法国说唱歌手吉鲁米纳提因上传涉嫌赞美恐怖主义、威胁法国当局的说唱视频,和妻子及其创建的“通往真主之路的士兵”团体成员,一并在居住地所在省遭起诉。吉鲁米纳提被判一年有期徒刑,法院还授权当局对其采取监视和控制措施。
今年3月17日,因新冠疫情,法国开始实施严格的封禁规定。但反恐专家认为封禁更易刺激极端分子,因此法国国内安全总局反恐部门持续处于戒备状态,并以对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人员名单即“S”级监视档案为主要参考依据,在3月17日至4月15日间,对22名激进分子采取监视措施,对3名嫌疑人住所进行突击检查。
今年2月,法国内政部长在国民议会听证会上透露,法国正在监视63座清真寺,两年内挫败了31起恐怖袭击。同月,法国参议院负责监督《国安法》执行的委员会称,该法施行以来在全法共504次设置警戒区,关闭了7个宗教场所,进行了149次上门搜查,对205名嫌疑人进行了229例行政控制和监视。
不过,法国《国安法》也遭遇侵犯人权的批评,联合国大会表示关切,“大赦国际”指责法国政府。法国内政部国务秘书努内兹则表示,相关措施均经法院批准,程序和结果完全正确正义。
法国《国安法》采用议会控制制度,将于今年底失效,内政部须在年内提出新的案文使该法永久生效。参议院《国安法》执行委员会主席布劳恩·皮韦表示,现行法律效率不及立法前的“紧急状态”,且有诸多漏洞须尽快填补。委员会建议将行政关闭命令从宗教场所扩大到其附属场所,对危险人物的监视时长从1年延长为10至20年。
西班牙:“规则只能是法律”
2019年10月14日,西班牙最高法院分别判处加泰罗尼亚自治区(加区)前副主席奥里奥尔·洪克拉斯等9名加区“独立派”代表人物9年至13年有期徒刑。
根据裁决,洪克拉斯犯有煽动叛乱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13年有期徒刑。加区前议长卡梅·福卡德利犯有煽动叛乱罪,被判处1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作为“独立”运动相关社会组织的活跃人物,加区前议员霍尔迪·桑切斯犯有煽动叛乱罪,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企业家霍尔迪·奎萨特犯有煽动叛乱罪,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
时任西班牙看守政府首相佩德罗·桑切斯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说,法院的判决将会得到全面执行。桑切斯称:“相关审判是在加强民主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人能超越法律,我们都有义务遵守法律。”他强调,西班牙宪法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公民之间平等性,均有义务遵守法律;二是地域多样性,西班牙的统一基于对国家多样性的认可,这反映在各自治区的高度自治;三是同世界上任何一部民主宪法一样,西班牙宪法捍卫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
与此同时,西班牙法官巴勃罗·利亚雷纳申请以煽动叛乱和挪用公款罪重新启动对加区前主席卡莱斯·普伊格德蒙特的国际通缉令。此前西班牙法院曾撤回对流亡比利时的普伊格德蒙特的欧洲通缉令,仅保留西班牙国内通缉令。
据西班牙《国家报》报道,对于检方指控中提到的“叛乱罪”,西班牙最高法院在最后量刑阶段没有列入,“叛乱罪”的刑期为15至25年。最高法院最终选择以“煽动叛乱罪”等对参与“独立公投”事件的代表人物量刑。重要的考虑因素是,构成“叛乱罪”须以“暴力”为直接手段,在该案中,相关人员则是以“煽动叛乱”作为企图实现“独立”的途径。参与审理的法官认为,在整个“公投”事件中存在暴力行为,霍尔迪·桑切斯和霍尔迪·奎萨特等是活动召集人,也因此在审前已被拘押。但法官们认为,没有证据表明“独立派”代表人物煽动或组织相关集会的目的是以“暴力谋求独立”,因此未将其定为叛乱罪。
2017年10月,加泰罗尼亚自治区不顾西班牙宪法法院裁定,举行“独立”公投。下旬,西班牙政府宣布收回加区自治权,解散加区政府和议会。西班牙总检察长以叛乱、挪用公款等罪名起诉普伊格德蒙特等加区前官员。随着判决出炉,加泰罗尼亚问题进入新阶段。该案也显示,面对国家安全问题,规则只能是法律,即西班牙宪法。
德国:在大案判决中完善
“德国有关国家安全的立法有三根支柱,分别是反恐立法、宪法保卫法和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其中,反恐立法是核心。”柏林安全政策专家诺克尔西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几十年来,德国国安立法是在几个大案判决中逐步完善的。
上世纪60年代,德国年轻人中出现左翼激进组织“红军旅”,用暴力手段对抗美军和资本主义体制代表人物。1968年4月,第一代“红军旅”核心首领巴德尔和恩斯林等人在法兰克福的两家百货公司纵火,造成70万马克的损失。1977年,该组织的活动达到顶峰,史称“德意志之秋”。那一年他们谋杀了西德经济、金融和政界的不少顶级人物:西门子公司总裁贝库茨、德意志银行行长赫尔豪森、德国联邦总检察长布巴克、德国托管局局长罗韦德尔等。
“因为‘红军旅’,西德在《刑法》中增补了组建恐怖主义组织罪条款,这也是德国战后第一次提出‘恐怖主义组织’这一法律概念。”诺克尔西说,之后,“红军旅”成员以这一罪名被惩罚。
在美国发生“9·11”事件后,德国国安立法进入“快车道”。《刑法》中“组建恐怖主义组织罪”的范围扩大到“支持境外恐怖主义组织”。德国还对《团体法》进行修订,内政部或州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取缔违反法律的宗教组织。2008年,德国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订,扩大电信监听以及其他秘密侦查措施的权限。2013年,斯诺登揭露美国窃听德国总理默克尔手机。2016年,德国允许联邦情报局在海外对外国人的电话和网络通信进行监听。
这些新规出炉的另一背景是,德国安全部门被批应对新纳粹“国家社会主义地下组织”不力。该组织在2000年到2007年间谋杀10名无辜者,参与15起武装抢劫、纵火等案件。2018年,女主犯恰培被判处终身监禁。这起案件也被称为德国战后最重要的新纳粹案件。
今年3月,德国宪法保卫局宣布,将极右政党德国选择党下属组织“羽翼”列为“极端主义团体”,理由是“反对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羽翼”在德国选择党中有7000名成员,德国选择党领导人卡尔比策一度称宪法保卫局作出的是“政治决定”,但3月20日该党突然宣布“羽翼”将解散,相关成员纷纷退出“羽翼”。该党负责人霍克等人甚至高调批评“羽翼”。分析认为,这些举动是为了“洗白”,怕被国安法惩罚。
“对一些大案的判决,直接影响德国国安立法的趋势。”诺克尔西说,“德国国安法总体趋势是越来越严,管的范围越来越广。此外,防止‘内外勾结’的恐怖活动将是立法重点。”
美国:从马拉松爆炸案到“棱镜门”
2013年4月15日,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马拉松赛上发生爆炸案,导致3人死亡、183人受伤。案件调查由联邦调查局(FBI)主导,最终确定嫌犯为26岁的塔梅尔兰·察尔纳耶夫和19岁的焦哈尔·察尔纳耶夫两兄弟,其中前者因重伤身亡。
焦哈尔为车臣裔,于4月19日被捕。最初他没有被宣读“米兰达警告”即被审讯,司法部援引“公共安全例外”规则,并打算让专门的反恐小组审问他。4月22日,检方以“使用和密谋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导致死亡”和“恶意破坏财产导致死亡”起诉他。“我们要再次告诉所有人,以无辜美国人为目标并对我们的城市进行恐怖袭击的人,逃脱不了正义的制裁。”联邦总检察官称。
经初步审讯,焦哈尔承认制造爆炸案的动机是极端宗教信仰以及美国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7月10日,焦哈尔在波士顿联邦法院接受传讯,涉及30项指控。审判于2015年1月开始,检察官表示,焦哈尔是不肯悔改、赤裸裸的恐怖分子,而他的律师则强调被告的堕落与其糟糕的成长环境有直接关联,而且其哥哥塔梅尔兰是主谋。但法庭并没有采纳律师的辩护观点。
虽然马萨诸塞州在1984年已经取消死刑,但焦哈尔是在联邦法院受审,美国联邦政府于1988年恢复了死刑。2015年6月24日,焦哈尔正式被判处死刑。目前,焦哈尔被关押在联邦监狱,是60多名等待处决的联邦死刑犯之一。
近年来,美国在国家安全问题上,除了反恐,间谍类案件也很突出。美国于1917年颁布《间谍法》,打击通敌卖国行为。该法规定可对未经授权擅自取得、接收和传播国防资讯的个人,施以重刑。
2001年“9·11”事件发生10天后,FBI逮捕了国防情报局高级分析员蒙特斯。蒙特斯与这场恐袭没有关联,此时逮捕她,是因为她知道这年10月美军将入侵阿富汗的信息,美国政府不希望她将这些机密信息泄露出去。此前FBI调查发现,蒙特斯为古巴工作。最终,为免于可能判死刑的叛国罪指控,蒙特斯承认间谍罪,于2002年被判25年监禁。
美国国家安全局前雇员斯诺登披露美国“棱镜”监听项目,是另一起著名事件。2013年6月初,斯诺登通过媒体揭露美国政府这一行径,有关信息令全世界哗然。6月14日,美国检方在弗吉尼亚州东区联邦法庭递交诉状,起诉斯诺登三桩重罪,分别是“盗窃政府财产”“未经授权透露国防信息”“故意向未经授权的人士透露机密通信情报信息”,后两项指控依据的就是《间谍法》。
三项指控每项都附有最长10年的刑期。实际上,美国联邦检察官对斯诺登提起的诉讼本是保密的,但因司法部接到美国议员和媒体的密集来电质询,于是在一周后解密了这份刑事诉状。美国司法部称,斯诺登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目前,斯诺登人在俄罗斯,他仍被美国当局通缉。
责任编辑:王文钰 审核: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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