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时政 • 正文

重点场所和人群防控不能松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5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情况并答记者问。
  “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院、转运境外回国人员的交通工具、海关和陆地边境口岸等地依旧是高感染风险的场所。”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所长施小明介绍,一些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和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疫情防控压力较大。
  施小明说,关键是要控制人员的数量和流量,减少近距离交谈。对于影剧院或者是游艺厅等娱乐性或者休闲性场所,建议暂不开业。要严格落实境外回国航空运输,包括口岸的检疫以及到达目的地后专车的接送等防控措施。针对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机构,除了要继续加强监管,还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个人的防护,保证居住环境通风、清洁、消毒。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张流波认为,医疗机构要不断完善、改善发热门诊的工作,特别是预诊分诊制度,要严格发热门诊管理,要规范发热病人的就诊流程,继续做好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要继续严格执行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制度。应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和防护制度,特别是发热门诊,在可能的疑似病例的观察区,要严格防范病人之间相互交叉感染。此外,还要加强就诊患者的管理,做好引导服务,尽量减少人群聚集的情况。
  “公交车、地铁这些交通工具空间比较小,人口密度比较大,通风也不好,仍然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张流波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仍然要推荐居家办公、错峰出行的措施。交通部门要根据客流的情况合理组织运力,尽量使乘客能够分散或者是隔位入座。乘客依旧要全程戴口罩,尽量和其他人员保持比较远的距离,尽量采用无接触付费方式,下车后及时做好手卫生。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逐渐向好,各地的复学也逐渐列入日程。”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介绍,学校在复学前应做好疫情防控的风险评估,制定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要建立起学校、教育部门与医疗、疾控等机构点对点、人对人的协作机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方面的业务指导、巡查、培训等做到全覆盖。此外,要加强对师生的健康监测,开展健康教育,让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一定的感染性,存在潜在的传播风险。”贺青华说,他们是重点管控对象,已纳入第三版防控方案,并采取统一行动进行管理,包括2小时内要报告,24小时内要完成无症状感染者的个案流行病学调查等。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力度,将筛查范围扩大至已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时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强化监测。
  据介绍,截至4月14日24时,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确诊病例1137例,其中重症病例11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7816例,累计死亡病例3342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2295例,现有疑似病例73例。当日新增确诊病例46例,其中36例为境外输入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1例,其中10例为境外输入疑似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7例,其中境外输入3例;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8例,重症病例减少3例。
 
  《人民日报》(2020年04月16日02版)

责任编辑:王文钰 审核:戴靖

    特别声明:

    1.本网/端所刊登内容,若无特别声明,均来自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部分注明“来源:中国报业网”的作品为党政部门、网络作者投稿后经审核发布,投稿方应对文章、图片的真实性负责。仅代表投稿方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凡本网/端转载的企业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4.凡注明“中国报业”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报业》杂志社所有。未经《中国报业》杂志社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5.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即与中国报业网联系,本网将会在24小时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6.邮箱:zgbymedia@163.com 电话:010-65363038 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客户服务
    中国报业网是中国报业协会所属
    中国报业杂志社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0192706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京)字第327号
    京ICP备1402856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903号
    Copyright © 2002-2022 中国报业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