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来源:中国证券报
高利先生,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委会主任、首席执行官,中国民族证券董事、副总裁;瑞信方正董事长、方正香港金控董事长、方正证券投资董事长;曾在平安证券等公司从事证券研究、机构业务二十余年。
方正证券执委会主任、首席执行官高利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表示,科创板对券商综合实力、协同机制提出更高要求,券商要协调各条线资源,倾力打造投行全产业链。 充分发挥分支机构承揽能力
中国证券报:在科创板业务方面,方正证券有何业务布局?
高利:科创板对券商的行业研究能力、定价能力、内部协同效率、销售能力、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等各方面的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早在2018年,方正证券及其子公司借鉴国际投行的先进经验,确定了平台战略,建立了机构与投行业务条线,在合规前提下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承揽能力,高效协同。同时,也逆周期吸引优秀人才,培育公司投行承做专业能力。
方正证券是业内较早组织科创板估值研讨会并且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环保以及信息技术等多领域提前布局的机构之一。这也为未来科创板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证券报:科创板及试点注册制对投行的专业能力提出哪些新的要求?
高利:相较于A股主板严格的收入和盈利标准,科创板上市标准更多元化,也更灵活,能更好地满足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在新股定价方面,科创板更加市场化,通过询价制与机构投资者的深度参与,能够使定价更加合理。此外,科创板不采用是否连续亏损作为单一的退市指标,通过完善并实施多元化退市制度,做到有进有出,将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对投行而言,在发行承销环节,是否有一个令发行人满意又被市场认可的发行价格,将成为衡量投行专业能力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国内投行开展跨境业务并参与国际投行业务竞争的重要基础。
更大范围来看,科创板对券商综合实力、协同机制提出了更大挑战,要求也更高,这包括承揽、承做、行业研究、股权投资等。
科创板重塑A股生态
中国证券报:从投行角度如何看科创企业的估值定价?
高利:科创板实质上不再单纯以利润作为企业价值的唯一评判指标,所有科创企业,无论盈利与否,都面临着如何定价的问题。对投行来说,这正是难点所在。
科创型企业的成长能力和未来的行业规模、研发能力、现有技术的成熟度、发展路径、市场地位等指标,都将成为科创企业价值的重要评判依据。具体的定价,一方面,可以用已完成的股权投资估值作为参考;另一方面,需要专业的行业研究团队介入,通过专业分析,综合评判给出合理估值。
中国证券报:如何看待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公司以及红筹、VIE架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高利:不同行业或是不同发展路径的企业,可能采取不同的公司架构。允许不同架构的企业上市,目的是顺应科创企业的发展特征,通过借鉴发达市场的经验,使优秀科创企业留在国内市场,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并满足国内投资者需求。
允许特殊架构的企业上市,体现了科创板的包容性,降低了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的难度以及上市成本。与此同时,也应注意市场公平性。包容性并不意味着标准的降低,反而对公司的规模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证券报:科创板未来对A股市场会产生何种影响?
高利:科创板的设立在支持创新企业融资、助力科技强国的同时,也完善了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是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一次脱离于原有体系的增量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了对原有制度的冲击,从而为创新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从目前已经发布的规则看,在发行、定价、交易等各个环节,科创板都展现了创新点。
也正因为如此,科创板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使得主板、中小创等板块的改革有迹可循,同时也将推动这些板块主动寻求改革,使A股市场朝着更加市场化的方向发展,最终将重塑A股市场的生态系统,带动所有市场参与者回归资本市场的本源,进而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打造投行全产业链
中国证券报:如何看待科创板“保荐+跟投”的制度设计?在你看来,券商内部各业务条线之间应该如何加强协调与合作?
高利:券商跟投机制是一次创新。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大多数保荐机构的发行定价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考验。
从投行业务的发展历程来看,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重过去、轻未来,或是只保发行人高价发行、不保投资者利益的现象,而跟投机制恰恰使得保荐机构、企业、投资者三者利益相互捆绑,进而起到从保荐、发行承销再到持续督导整个环节全方面约束保荐机构的作用。
根据统计,在全球主要资本市场,发行首日即跌破发行价的比例近50%。这意味着如果发行人发行价格大幅高于市场预期,基于券商跟投机制,券商相关子公司则面临着跟投即亏损的可能,甚至出现券商整体项目收益为零甚至为负的情况。
保荐机构和相关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主体,拥有着不同的决策机制及考核机制,再加上合规、风控等多方面要求,事实上对券商的发行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也会部分改变券商直投业务的运作模式。
原有券商直投业务会根据自身投资风格,根据自身的专长聚焦于不同的行业,选择不同阶段的企业进行投资,进而形成不同的退出策略;而跟投机制使券商部分直投业务的投资方向相对明确为七大新兴行业,在退出渠道上也相对固定为二级市场退出。
虽然跟投机制给券商带来了风险和成本,但是如果券商进行合理布局,很好地利用跟投机制,那么就可能实现超额收益,从而拉开券商之间的差距。通过前期优质项目的准确预判、中期发行的合理定价以及后期良好的市值维护,均能够为未来跟投资金获得良好的退出收益提供保证。
从券商的整个业务架构来看,在科创板背景下,券商不再可能通过投行条线的单打独斗实现飞跃,这事实上对券商各条线的协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券商各业务条线应在合规的前提下,兼顾发行人、投资者和保荐机构的合理利益。
具体来说,即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协调各条线资源,打造以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并购咨询、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等为核心的投行全产业链。券商在企业初创期可以协助企业募资,在上市前可以提供保荐与承销服务,上市后可以提供并购咨询、增发、做市、市值管理和财富管理等服务,实现企业发展的全周期覆盖。券商的综合实力及协同效率,将是成功的关键。
责任编辑:邱阳 审核: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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