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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网上“剪刀手”无处可藏(2)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批量修改衍生产业链

  视频“精编”藏猫腻


  “同一段视频怎么在不同平台被热转,上传者还都不一样?”日前,有网友在某短视频平台观看了一段由某体育明星拍摄的短视频,不久后又在另一平台发现同样内容的视频,而原作者本人却并未开通该平台账号。“这段‘搬运’来的视频播放量已经超过了30万。”

  如今,短视频“搬运工”伎俩翻新:有的未经授权对他人原创视频掐头去尾,抹水印、去角标,掩盖复制痕迹;有的直接将热门影视剧截取成若干片段,调画面、改语速,悄然化身“精编版”频上热门;还有的直接原样照搬复制明星账号,夹带商业广告,以骗取流量、获取收益。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突破4.1亿人,同比增长115%,预计2020年国内短视频市场规模将超350亿元。市场庞大,流量诱人,然而“剪刀手”“搬运工”却盗用他人原创作品,甚至衍生出一条侵权产业链。

  “修改是发布前必须要做的工作。”在一篇题为“如何通过搬运短视频,就能月入10多万呢!”的帖文中,修改水印、加图片、改变帧率、添加背景音乐等所谓“修改”手段一一列明;打开某电商平台,输入“短视频搬运”,搜索结果中不乏具备批量修改、视频解析、裁剪片头等功能的应用软件。

  “在注意力经济的盈利模式下,短视频内容生产门槛降低,让盗取行为更加容易实现。”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张铮表示,“此类盗用侵权行为直接损害内容原创者权益,不仅影响内容经济赖以存在的创意和生产的源头,还将破坏内容平台生态建设的微观逻辑。”

  目前,一些短视频平台通过开发消重系统、建立视频库、完善举报审核机制等方式,防止短视频内容重合或盗用。以抖音平台为例,今年3月以来平台已累计清理侵犯版权类视频超过2万条,永久封禁盗版侵权账号超过1.3万个。

  黄楚新指出,短视频除了加强技术监测和审查,还应不断将版权规则具象化为可操作的内容条款,逐渐形成行业自律规范和共识,有效打击相关侵权行为。

  35元竟得1700G付费内容

  在线课程耍花招


  去年12月,因所经营的在线社区论坛未经授权发布并更新书目内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搜狐公司赔偿数字出版集团中文在线相关经济损失。

  “在网络传播环境下,在线读物盗版成本更低、收益更快。一些用户和平台无视‘先授权、后传播’的原则,非法传播网络文学作品,降低了原创作者开展文学创作的积极性,不利于网络文学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中文在线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闫芳表示。

  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是“窃”,违规“读”书亦然。今年3月,某网络作家发布声明,称某在线音频平台用户未经其授权同意即上传发布其新书的有声读物。“没有得到我和出版社授权,直接影响了正版有声书的推出。”

  遭遇“声”抢的不止书籍,一些知识分享和付费产品也屡屡中招。“免费微课,5天拼会所有英语单词”,近期有媒体报道一些商家以“知识收费”为旗号,兜售标价398元的在线课程,而课程内容却盗自他人直播录音。此外,包括QQ、微信等社交平台也成为盗版者侵权售卖的渠道。记者加入一个名为“喜马拉雅得到付费音频”的QQ群后发现,群主声称仅需35元便可获得包括知乎、得到、网易课程等平台的付费内容资源总计1700G。

  4月,知识分享平台知乎启动用户权益保护升级行动,对除信任授权的搜索引擎外的第三方机构采取白名单许可制,整治防范页面转码、缓存获取等违规行为,同时为原创作者提供禁止转载、付费授权等选择,保障其权益。

  “整治付费内容盗版乱象,不仅需要平台方通过识别技术等规范网络首发和版权信息体系,也离不开监管部门的管理和规范,应制定相关规则,积极引导市场以合理方式开展版权保护和交易活动。”北京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田丽建议。

  “网络版权素养是公众信息素养的题中之义。”张铮认为,应当通过成立版权联盟组织、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消除普通民众认为盗版侵权“离我很远”的认识误区,切实增强全民版权意识。“只有形成尊重原创、保护原创的良好氛围,才能有效压缩盗版侵权者的生存和牟利空间。”

  《人民日报》(2018年08月09日14版)

责任编辑:邱阳 审核: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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