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逐渐成为上市公司的共识。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4月16日,有1133家上市公司提出的2017年分红送转方案,目前处于董事会预案阶段,其中1125家有不同程度的现金分红。此外,还有190家公司的分红送转方案通过了股东大会的审议,其中188家涉及现金分红。
还有一些“手快”的公司,已经完成了分红。数据显示,有36家公司完成分红,另有36家公司的分红送转方案正在等待实施。在这72家公司中,有11家每股税前分红超过0.5元。
在过去的2017年,各家公司经营状况不同,因此,分红方案也有着明显的差距。1125家公司提出的现金分红预案中,每股税前派息在0.5元以上的共有118家,加上前文提及的11家进入了分红程序的公司,目前共有129家的现金分红相对大方,每股税前派息在0.5元以上。
提出转增股本方案的企业中,有27家提出的转增方案超过或等于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有26家公司在提出高送转方案的同时,有不同额度的现金分红。
对比过往的数据可知,高送转方案正在逐步减少,而现金分红逐步增多。不少公司分红力度颇大:将当年度净利润的50%以上用来给投资者分红。例如,方大炭素在年报中提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339870.9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3.88%。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亦有公司在预披露了分红送转方案之后,受到了监管部门的关注,原因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状况出现变化,分红送转方案有“带病上场”的嫌疑。因此,在对待现金分红回馈股东这件事情上,许多公司也显得比较郑重。公告显示,不少公司专门召开了分红说明会,对公司的订单、未来运营等情况给予了说明。(桂小笋)
责任编辑:戴靖 审核:戴靖
特别声明:
1.本网/端所刊登内容,若无特别声明,均来自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部分注明“来源:中国报业网”的作品为党政部门、网络作者投稿后经审核发布,投稿方应对文章、图片的真实性负责。仅代表投稿方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凡本网/端转载的企业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4.凡注明“中国报业”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报业》杂志社所有。未经《中国报业》杂志社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5.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即与中国报业网联系,本网将会在24小时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6.邮箱:zgbymedia@163.com 电话:010-65363038 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