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虚假广告套路深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翟永冠 刘怀丕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8-13    
 
     字字“高大上”句句藏猫腻

  房地产虚假广告“画皮”之下套路深


  “我们要尽可能夸大项目优势,使用想象性、引导性语汇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一位资深的房地产广告业内人士说。

  《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一些看起来“高大上”的广告语,实则隐含着难以启齿的“潜台词”。譬如,“稀缺楼盘,坐拥宁静”,可能是“项目比较偏僻,周边人气不足”;“千亩大盘,成熟社区”,可能是“开发周期比较长”;“湖景洋房,水景园林”,可能是“小区里有个小水坑,坑边可能有围栏”……从项目位置、道路交通,到周边设施、未来规划,房地产广告中充斥着不实之词,这些虚假违法广告除了在传统媒体上出现,还蔓延到社交媒体。

  不实之词肆行

  “10分钟到高铁站”“入住读名校”“30年超长摇钱树”……在这些诱人的承诺背后,却是一套又一套的欺骗手段。

  “拥有郑东新区最密集的交通资源……10分钟到达郑州高铁东站……20分钟通达郑州高铁南站以及新郑国际机场。”《经济参考报》记者不久前浏览郑州一房地产公司官方网站,看到如此介绍一处楼盘。

  记者测距发现,该楼盘与郑州高铁东站直线距离14公里多,与新郑国际机场直线距离26公里多。从郑州高铁东站有一站直达该楼盘北约3公里的城际铁路站点,票务信息显示需要13分钟。记者驱车测距,一路上约有10个红绿灯,跑了30多分钟才跑完。

  业内人士介绍,像这样以时间来标示距离的,不少是虚假宣传。武汉市近期公布了两个案例,一个是房地产广告说“客运站5分钟即可到达,出行畅达无忧”,另一个则是开发商宣称“距市区6公里、市中心仅15分钟车程”,被查处为虚假广告。

  还有一些房地产广告声称买房读名校,实际上却是在违规“放空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7月中旬发现,位于中部某市的一在售楼盘在其官方网站的项目展示中说,“全龄书香环伺,文化之风蔚然盛行……学校签署协议,入住即可入学”。

  记者拨打销售热线,接线人员回复说:“是我们的官方网站写的吗?我问一下策划吧,我感觉这不对。”她表示并不清楚这一承诺,并说能上另一所更好的学校。记者查询发现,广告中承诺的学校成立于2013年,后来改了名。该校工作人员回应说,房地产商的这一说法是假的,不要相信。

  而那些动辄冠以“第一”“最”名号的,不少是在胡吹。天津市广告监管部门在监管中曾发现,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户外房地产广告,在广告中宣称其“中国物业服务质量第一”,因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涉嫌违反广告法,最终认定是发布虚假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邱阳 审核:戴靖